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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而言,隐私是私人信息,隐私权就是控制私人自身信息的权利。从对隐私的成本和收益上进行分析来看,不管隐私是否涉及到人们自身的名誉,在权利的初始配置上,控制私人信息的权利都应当配置给那些“最珍视它们的人”。隐私权在这里不再局限于人格权的范畴内,内涵开始朝财产权性质方面进行发展。隐私信息的权利如果配置给了个人,那么个人就能够通过对私人信息的控制,形成隐私信息产权,进而在此基础之上实现保护隐私权的目的。第一部分是绪论,旨在介绍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以及研究价值。第二部分是隐私以及隐私权的理论概述。隐私权的保护对象是隐私,也就是私人信息,对隐私的界定是研究隐私权的前提。近代意义上的隐私意识和隐私权观念,最初形成体现了人权思想,基本内涵是对私人信息自主权利的一种渴望。近几年隐私权含义也随着时代发展出现了变化,法经济学视角下的隐私信息产权理论成为了热点。同时,这一部分又提及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进而提出了隐私权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波斯纳隐私权经济分析理论的评价。主要介绍波斯纳的隐私经济理论,从经济学视角进行梳理,形成了独特的波斯纳隐私理论体系。波斯纳作为法经济学的泰斗,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隐私理论,为隐私的经济学分析作出了铺垫。同时本部分也介绍了司法实践中的“合理期待利益”这一理论。第四部分是隐私产权配置问题。通过法经济学相关内容,运用产权理论,将“隐私”进行产权界定,充分分析我们为什么拥有信息产权、应该拥有什么样的信息产权。第五部分是隐私权的交易问题。通过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对法律及其法律制度的形成、运用、效果进行考察和研究,得出隐私信息应当配置给那些“最珍视它们的人”。通过探讨将隐私这种信息产权交由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而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第六部分是隐私权的救济。基于以上各章的分析,本部分试图提出隐私信息产权的救济途径,以期解决隐私权被侵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