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治理及内控目的在于:促进公司经营活动持续稳定,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确保相关法规条例的遵守与贯彻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本文从公司治理及内控的基本概念入手,结合我国国有航运产业战略整合,国有航运独资公司改制上市,航运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的实际情况,探讨航运上市公司治理及内控问题。 本文首先介绍了航运业的概念及其特点,然后回顾公司治理与内控相关理论,如:公司治理理论,其中包括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内控方面研究以COSO的五元素理论为基础。随后分析借鉴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航运公司治理与内控先进经验。本文还对我国航运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进行相应分析,最后把中国远洋作为案例分析我国航运公司治理及内控。股权结构如何设置?要不要反对“一股独大”?董事长要不要兼任CEO?专业委员会如何加强?内控如何保持有效? 通过借鉴国外航运公司治理与内控先进经验及对我国主要航运上市公司的现状分析,本文对航运上市公司治理及内控得出以下结论及政策建议:首先,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不能盲目反对“一股独大”,支持一股“大而不独”,航运公司要保持国有股的控制地位。但同时建议股权相“关多元”化,航运公司应与上、下游产业的造船厂、外贸商、货主及融资银行等形成战略联盟,有利于企业长久稳固发展,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次,改进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不应兼任CEO,同时应增加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强化专业委员会的职能。第三,内控要制度化、体系化。鼓励董事、监事们下到企业特别是企业的内控点去调研,与关键内控点相关雇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进而了解企业真实的运营状况。第四,改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规范化,确保经营信息,公司治理信息,或其他有关股东,雇员及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