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与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精神文化对人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国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与日俱增。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公众的影响与需求以及对原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层次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在此背景下,国家更加重视运用公共政策扶持其发展,不断增加资金支持。因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也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近年来,黑龙江省在构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一些成绩,黑龙江省的公共文化服务得到了较快发展,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逐步完善。但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先进省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偏远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亟待加强。文章从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入手,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理论相结合,运用文献研究、系统分析、调查研究和对比分析等方法,从阐述了黑龙江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含,并着重介绍了公共文化服务状况、相关内容与效果及其相关经验与教训;重点介绍了美国、法国及韩国发达国家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的有益的做法与相关政策,也借鉴了我国吉林、杭州及香港等公共文化服务相对发展较先进省份或城市的相关支持政策与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黑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考评机制不完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等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完善对策或建议:一是结合省情,从文化主体出发,通过政策激励促使其主体多样化;二是重视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各项机制建设,制定出一套更加合理的监督考评机制;三是通过对人才的合理录用,壮大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四是通过强化文化服务的创新和提供文化精品来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