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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之一,是老年人的“安全网”和稳定社会的“减震器”,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更是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但实际上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时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2006年7月上海社保基金挪用案震惊全国,涉案金额32亿元,数名高官落马。同年11月,审计署公报中指出河南新密市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637万元存入两家城市信用社,2002年11月信用社撤销,基金不能收回。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损害了人们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而且影响了政府的信誉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利用审计手段来加强基金监督,提高基金管理水平,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基金被挤占挪用,防止政府官员的腐败,维护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对我国养老保险具有重大意义,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刻不容缓。当前,国外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绩效审计为主,如英国和美国;第二类是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并重,如瑞典和日本。这些国家在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中的先进经验,如注重养老保险立法;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侧重于管理方面;建立共享程度高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完善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等做法,这对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作用。而我国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时间不长,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是养老保险法律法规不健全,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缺乏应有的法律基础;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审计监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手段相对落后;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未能真正开展等等。为严肃财经法纪,促进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效益,深化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我国必须从加强养老保险法制建设,搭建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审计的平台;健全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人员素质,改进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手段;加快养老保险基金绩效审计发展四个方面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