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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负债或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在我国由来已久,但把其视为“问题”并受到广泛关注是在2008年以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政策,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也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管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引起了中央对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风险的担忧。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对促进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具有正负两方面影响。正面看,地方政府通过财政金融化模式运行,可以扩大和加速地方性公共项目建设,满足城市化过程中对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的需求;有利于公共资本项目建设成本的跨期分担,合理处理其中的代际利益关系。美国等发达国家允许地方政府拥有举债权和我国2015年起实施的新《预算法》允许省级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举债,说明地方政府适度的财政金融化规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负面看,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所引起的债务负担过重、债务结构不合理、债务管理不规范、债务状况不透明,将会导致财政金融化风险的累积,最终对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严重冲击。本文的研究正是针对城市化进程中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规模不断扩大的现象、顺应国家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管理的要求展开。本文主要探讨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回顾总结影响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的经济与制度因素。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模式不断创新,尤其在2008年后,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所形成债务呈现加速扩张趋势。本文分析了这一现象背后的经济和制度原因,以及这些原因如何起作用。二是评估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本文认为,对于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所形成的债务,不仅要探究其内在的循环机制,更要把握其对地方经济增长、城市化率提升以及私人投资促进等方面的效应。本文以长三角地区的上海、江苏和浙江三省(市)为样本,对上述问题做了实证研究。三是评估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所形成的债务风险。风险源于不确定性。本文在分析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风险涉及领域、传递渠道等问题基础上,继续以上海、江苏和浙江为样本,构建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可持续性条件,并利用KMV模型,测试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程度。四是探索加强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模式的管理,防控债务风险的思路和办法。针对发现的问题,本文按照科学合理、循序渐进原则,探讨逐步完善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模式运行的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以此作为本文的研究总结。本文从不同视角深入讨论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的形成机理和经济社会效应,客观评估财政金融化规模及所引致的风险,所运用的计量方法和分析结果具有较强的可靠性。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存在问题展开,具有明确的现实导向性,通过从国家到地方、全局到局部的研究,较为系统揭示了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管理上存在的矛盾和症结,讨论了其中的根源,提出了治理的思路与对策,能够给中央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参考,成为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财政金融化改革和制度建设的决策依据。本文所收集整理的资料、数据,以及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得出的结论和判断,也能为进一步深化该领域研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