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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日趋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然而,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使得失地农民的各项权益受到较为严重的侵害,生活陷入困境。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普遍采用的招工安置方式,到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的货币安置的方式,各地政府虽然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进行了许多尝试,但是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困难。 目前,我认为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困境,应该尽快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不仅可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而且可以降低企业吸纳失地农民的成本,增强失地农民的竞争力,形成以保障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在社会保障的诸多项目之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失地农民来说,无疑是最重要的部分。有研究结果表明,一个社会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的 30—40 年是以储备积累方式进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的最佳时期,时间越短越被动。我国农村将于本世纪 30 年代开始总体步入老龄化社会,若现在仍不抓紧时间开始建立并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到本世纪中期我们将陷入严重困境,所以现阶段是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黄金时期”。另外,对于大部分失地农民来说,土地征用款是他们失去土地后维持可持续生计的唯一资本,政府要充分利用这一“历史性时刻”,积极引导失地农民投资于养老保障,维护他们切身利益。所以本文由于篇幅所限,仅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进行分析,对于其他的社会保障项目,在此不做具体分析。 本文首先介绍了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管理模式以及受益模式的含义及其特点,为失地农民建立养老保险奠定了理论基础。然后从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为切入点,对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进行研究。在分析农民失去土地后面临的生活困境的基础上,提出要为失地农民解决养老问题;在分析失地农民现有的养老保障模式及其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