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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就人类历史和国际关系中的一种基本的而又必需的现象——互惠——进行的理论研究。这项理论性研究大致包含四个部分,这四个部分是一总三分的关系。这一总就是国际互惠的基本概念,它处于国际互惠理论研究系统中的统领地位,其他三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基本概念的分析与拓展,我在文中分别概括为资源学、类型学和动力学。 第一部分,根据社会交换理论和奠基于其他学科就互惠的共有理解,我把“国际互惠”定义为:国际互惠是无政府体系和国际关系的内在原则,意指当(有形或无形的)资源沿某一方向流动时,在其反方向上必然存在大致对等的或主观认为是对等的(有形或无形的)资源回流,这种资源对流一方面受行为体各种动机/需求推动,一方面又受行为体能力和已有社会关系或规范影响,并再生产这种社会关系和规范。为了进一步明确和限定研究对象,也为了符合国际关系学的特殊性,指出本文的国际互惠仅仅指代民族国家间的、双边的、正向的互惠。由于互惠和国际互惠是本文的核心概念,因而在第一章中用了相当篇幅来理解这两个概念,这其中包括:核心概念遵循和体现了社会交换理论的特征;与相关概念,诸如交易、利他主义与合作的联系和区别;互惠(关系)的结构和属性,其中互惠的结构包括直接互惠和扩展型互惠,而互惠关系的属性则或是经济性的,或是社会性的,其中社会性的互惠关系又可以细分为道德性的和情感性的;互惠的四大特征,这四大特征为(大致或主观认为的)平等性、公平性、条件性和非同步性(即互惠的过程特征)。 第二部分,探讨了国际互惠理论研究的第一个重要问题,即国家可以交换哪些资源?我把互惠资源概念化为“礼物”,并力图描绘出国际关系的礼物图谱。同样根据社会交换理论并结合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的特点,我把国际关系中的礼物类型划分为商品、行动、地位和感情(最广义的爱),其中我重点分析了行动和情感两类礼物。在我的礼物图谱中,作为礼物的行动包含话语行动和实际行动,其中话语行动包括国际声援、正式称谓、弱化冲突、号召冷静、打破禁忌和公开许诺等六种类型,而实际行为又包括军事、非军事(我称为一般行动)和“不作为”三个小类别,三个小类别实质上都是表明行动者的某种示好的态度,其中军事行动包含防御、遵制建制和军事合作;一般行为包括从小事做起、有限让步、“革命性”举动和实际援助;不作为是指不利用机会获取相比于对方的优势,包含恪守主权、有限战争、放弃发展和绥靖等。在行动礼物的分析中,我表现出这么一个偏好,即较为关注以“安慰”对方为目的的礼物,也就是关注如何缓解安全困境的行动,而对那些关系已经良好(不存在安全困境或安全困境程度低)的国家间的行动礼物不太关注,这是因为相比于合作,如何化解冲突,超越敌对逻辑显然更为根本和重要。在情感礼物的分析中,我的一个核心假定和核心思想便是,感情是理性的必要和必需,国家间的互惠资源一定存在情感内容。把情感礼物分为两大类:积极和消极情感。在积极情感中,接受、信任(特指情绪性信任)、博爱和感激是主要的(尽管并非全部的)表现;消极情感是一国对他国的不幸感同身受,或者对自身曾经犯有的错误表达歉意,主要包括:愤怒、悲伤和羞愧。 在本章中,还探讨了和国际互惠资源学紧密相连的两个问题,一是礼物生成的关系性原因,二是国家间是否存有某种不可交换之物。认为,礼物的生成不仅仅在于礼物本身的特性和价值,还和交换双方的关系戚戚相关。构成礼物生成的关系性原因包括:需求关系、能力关系、(合法)地位关系和亲缘关系,国家间的这四类关系的不同,决定了何种资源能够够成为礼物,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该礼物的价值。最后,我不认为国家间可以交换一切资源,其中主权便是这种不可交换之物。尽管国际关系的日常实践每时每刻都在否定我的这个定论,但是“赠予只是为了保留”却是主权妥协的根本要义,因而我坚定认为,主权不仅在理念上,而且在心理上和实践上都是不可互惠的。 第三部分,我分析的是国际互惠类型学。没有人否认,在人际和国际关系中,由于交换资源的差异和交换背后动机的差异,使得由于交换所造就的关系具有不同的属性和特质。按照两个维度划分国际互惠类型,第一是动机维度或由此形成的关系属性。在接受诸多文化人类学者就交换动机和关系属性的划分的基础上,我认为国家互惠的基本动机存有三大类,即表达性/情感性动机(或关系)、功利性/经济性动机(或关系)、混合性/关系理性动机(或关系)。但最终把互惠动机和关系属性划分为情感性和功利性两大类,根本的原因在于当前中国学术界奉为“香饽饽”的“关系理性”尽管确实是国际关系的首要动机(国家难以消亡,关系永续存在),但在具体的一对互惠关系中,国家要么更为偏向关系,要么偏向理性,即总能较为方便地归类到表达性或功利性之中。第二个维度是国家间的实力对比或者说权力结构。根据国家综合实力的差异,认为国家之间存在横向和纵向两种权力结构,纵向权力结构实际上是等级制,但等级制存在两种类型,一是强制型等级制,另一种是权威型等级制。我认为,国际关系中的任何等级关系实际上都是强制和权威的结合,只不过在具体的等级结构中有不同的偏向而已。把国家间权力等级主要界定为权威型,因为唯有在权威型等级关系中,主导国和从属国才有可能和更愿意建立互惠关系。 因此,认为存在四种互惠类型:横向表达型互惠、横向功利型互惠、纵向表达型和纵向功利型互惠。 第四部分,探讨了国际互惠理论研究的最后一个问题,即国家为什么互惠?由于互惠是一个包含给予、接受和回报的过程,所以这个问题实际上包含三个小问题,即国家为什么赠予、为什么接受和为什么回报。从心理学的动机理论开始,认为尽管存在多种因素(如内外)影响甚至是决定互惠,但任何一个因素都必须通过心理的过滤,即心理动机导致行为意向,进而导致行为(互惠包含在内)。本章分析了三个问题,第一个是动机的含义,这对于分析国际互惠的动力学而言是个基本的概念问题,我结合了边沁的动机理论和当代心理学在动机理论上的基本共识。 第二,总体看来,互惠在行为上既表现为利他(如给予和回报),也表现为利己(如接受)。一般而言,利己和利他行为往往由行为体的利己或利他动机(或同时作用)推动,进而我探讨了一个宏观的哲学问题,即作为动机的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来自哪里?社会科学就这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上采取了先验论或本性论的解释:由于人和国家本性上的利己/利他性导致动机上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进而导致利己和利他行为。这是斯密的逻辑。但我认为斯密的逻辑本身就含糊不清,而且陷入循环论证。我借鉴马克思的实践论,认为国家和人一样,在历史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某个具体时空情境下的关系决定了国家在不同的关系中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利己主义/开明自利/利他主义),因而有所谓的利己和利他行为。 第三,从宏观的哲学问题回落到具体的动机图谱,把国家互惠的动机总体上划分为利己主义动机和非自利动机(主要但并非全部是利他主义)。在国家赠予的动机图谱中,我认为,利己主义动机是预期的各种形式的回报,含物质的、地位的和心理的;非自利动机主要是博爱、仁慈、同情、慷慨、道德内化、团结等,可见主要是情感性的。在国家接受的动机图谱中,利己主义动机为自我保存、关系的建立和维系、遵守道德规范以惧怕外在责备、剥削占有等;非自利动机包含对赠予者的各种积极情感(“爱”)、道德的内化等。在国家回报的动机图谱中,利己主义动机包括期望对方的再次赠予、削弱甚至是终止关系、获取地位和心理优势、道德规范等;非自利动机和赠予一样,但还包括一个特殊的情感机制,即感激。 在结语中,我说明了两点,第一是互惠理论研究的政策含义;第二是未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