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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对其保险责任在进行赔偿或是给付时所具有的经济补偿能力,它对于保险公司能够健康的运转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中资保险公司中60%以上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这给保险公司的健康稳定经营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因此对我国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评价及监管研究可以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做出提示,使其在业务经营上对偿付能力主动进行控制和协调,以达到充足的偿付能力,保证保户的利益。
论文首先在论述寿险及其偿付能力有关概念,国内寿险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以及我国寿险企业偿付能力的现状,并对国内外寿险业监管进行比较;然后总结有关偿付能力的保险业风险管理理论,对偿付能力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的同时,研究计算偿付能力额度的比率法及根据多种影响因素评价偿付能力的多元统计控制法;而后通过研究美国的IRIS、FAST监管指标体系,结合中国保监会的监管指标,利用专家调查法建立起了适合我国寿险企业偿付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最后以我国某三个寿险公司为例,采用比率法和多元统计控制法,分别计算了适合我国寿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和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指标监控,进行结果分析,并对提高寿险企业偿付能力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