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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中国集体乡镇企业的改制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经济学分析来解释改制本身及涉及主体行为的合理性。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最初十余年间高速的增长势态和巨大的就业吸收能力曾引起了国内外很多学者的积极反应,也为国内政府所赞赏有加。然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集体乡镇企业由点到面掀起改制浪潮时,政府非但没有为这场改革设置阻力;反而成为改革的积极推动者。由此也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政府愿意放弃既得利益,积极推动集体乡镇企业进行类似于私有化性质的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集体乡镇企业的改制是否与中国改革逻辑相吻合?这些问题的答案能够为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转型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同时研究结论也可能为经济理论提供丰富的素材。 在对现有文献和研究成果总结回顾的基础上,本研究首先从集体乡镇企业改制前所面临的宏观政策背景的变化来判断改制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以工业化理论为研究基础,运用描述、比较、综合等方法对以往文献进行了整合和归纳,对我国的工业化战略和集体乡镇企业的改制趋向作出判断,最终验证了改制是集体乡镇企业面对变化的市场和宏观政策新环境的适应,是对改革逻辑的适从。 其次,从集体乡镇企业的资金和负担两个方面对改制的合理性进行了验证。对资金存量和流量两个层面的研究发现,改制前集体乡镇企业受到资金的严重制约,资金存量和流量都存在较大供需缺口,投入和产出极不对称。而获得外部资金的前提是调整产权结构,通过改变产权结构获得多元化资金是集体乡镇企业弥补资金缺口的必然选择。对集体乡镇企业所承担的支农建农、利息及群众集资负担等的研究表明,改制过程也是企业减负的过程,同时改制也使得政府彻底摆脱了原先承担企业连带债务的风险。正是因为地方政府有彻底摆脱债务牵连的动机,改制才能得到其积极的鼓励和推动;正是因为企业有减轻负担以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动力,改制才能在较大范围内迅速进行。 运用统计方法,我们对与集体乡镇企业发展和改制密切相关的行为主体——政府行为合理性的假说进行了验证。对政府从集体乡镇企业获得各项收入的变动趋势进行总体判断后,我们发现伴随着所有制结构中非公有比例的提高,政府获得的总收入也趋于上升;然而总收入项目中各子项目变化的方向并非相同,枕金收入呈增长趋势,但利润收入却呈下降趋势。通过构建政府选择指数(G CI)对上述变动进行统计检验,结果表明,改制通过枕金收入的增加弥补了利润收入的减少,地方政府的总收益通过改制得到了提高.因此地方政府在集体乡镇企业改制过程中所扮演的积极推动角色和行为合乎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运用柯布一道格拉斯函数对集体乡镇企业改制过程中效率变化进行了考察.结果发现,集体乡镇企业的改制也有利于其效率得到帕累托改进,具体而言,非公有资本金比例增加1既,苏南的产出效率将增加0.2”个百分点,苏中的产出效率将增加0.002个百分点。同时发现,集体乡镇企业改制实现效率向帕累托改进的路径不同,换句话说,所有制结构对单要素的效率影响的效果不同:随着非公有资本金比例的增加,资本生产效率将有所下降,而劳动要素的生产效率将得到提升,并且劳动效率的提升幅度大于资本效率下降的幅度。因此可以认为,为了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生存,集体乡镇企业改制成非公有制企业是企业提高自身生产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条重要途径。改制提升了乡镇企业的效率。 实际调研数据资料同时也验证了上述结论的正确性.我们在对实际调研数据和相关文献进行整理的基础上,采用财务指标对比、访谈等案例分析方法对江苏省,特别是无锡地区集体企业的改制实际状况进行了考察和验证.结果发现,集体乡镇企业经过改制,其总体规模有所扩大,长期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生产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同时,调研的结果也表明,集体乡镇企业改制成功地实现了还经营权于企业的改制目标. 通过上述研究,我们认为市场的完善在改革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追求利益最大化具有广泛适用性,激励机制在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中作用非常明显。为此,我们应该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从宏观上保证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应该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为乡镇企业的产权交易、人才流动、技术转移、信息咨询提供服务;应该完善拓宽基层融资渠道,保证企业获得资金资助;也应该改革地方政府考核机制,将经济可持续和地区整体发展作为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