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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要经历从生到死进入坟墓的过程,国家法律从公民出生时起保护其权利,只是权利保护期何时截止仍无定论。笔者认为,至少可以说,并非公民所有的权利都将伴随生命终结而丧失法律保护。社会发展和建设步伐今非昔比,土地渐渐成为宝贵的社会财富,而坐落于中国农村大地上的坟墓成为公民死后栖息之所,这也导致活人和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更加激烈,需要法律介入。建国以来,我国对农村坟墓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界定一直模糊不清,尚未有对农村坟墓问题作出专门的法律规定。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虽然《物权法》颁布多时,但就具体的案件解决而言,农村坟墓的合法权益在保护上往往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以及相邻关系产生矛盾和纠纷。矛盾的演进往往会带来深刻的社会问题,故而中国坟墓问题纠纷的解决迫在眉睫。本文引言首先列举实例说明农村坟墓相关权益纠纷案件事实存在,进而引出文章第一部分保护农村坟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该部分主要介绍坟墓应该得到法律保护的主因在于坟墓属于民法上的“物”,符合现行法律精神和目的。其次,中国长期形成和延续下来的重视和保护坟墓的民俗传统也为当代法律保护农村坟墓提供历史依据。最后,保护坟墓的意义在于保护死者及其后代亲属充分完整享有人格权,人生在世皆有离世之时,如果活着的人知道自己死后住所不被保护,必然影响其现实生活和工作中的情绪和态度,造成社会不安。所以,该部分为《物权法》保护农村坟墓提供切实可行的理由。第二部分分类详细指出农村坟墓保护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坟墓征收征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违法坟墓的物权状况分析以及多发的坟墓侵权现象,为下文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做铺垫。文章第三部分从农村坟墓的所有权保护方面介绍进而研究其解决途径,包括对农村占用良田的“历史坟墓”的处理以及怎样在公序良俗范围内合理安排征收征用过程中的坟墓迁移提出对策,最后,提出物权法在保护农村坟墓所有权问题上的完善建议,力争减少农村的违法坟墓。文章第四、五部分从农村坟墓坟地使用权和占有制度角度对坟墓保护的现状和完善加以阐释,针对现实中存在的未解之谜以及农村坟墓基于占有制度可以获得的保护途径提出个人见解。文章力求通过浅薄阐述,在司法过程中,使得坟墓相关权益的纠纷解决有法可依,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法制统一。通过合理保护农村坟墓,体现我国法律人性化、符合国情的特点,提高法律不断发展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