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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英文全称为Online Peer-to-Peer Lending Platform,是指借款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发布借款需求,出借人通过与拍卖投标相似的程序借出资金的线上交易平台。我国第一家网贷平台诞生于2007年,随后其他网贷平台陆续产生,并缓慢发展。自2013年以来,P2P网贷平台乘着“互联网金融”的翅膀一路高歌猛进,平台数量和交易总额均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跑路平台、挤兑风波、诈骗事件和倒闭潮也频繁出现,行业风险逐渐显现。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正式监管制度,且没有全国统一的行业规范和市场准入制度,各省市监管政策不一,整个行业的风险十分巨大且难以防范。本文拟从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发展现状和监管政策倾向出发,探讨如何完善我国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法律机制。论文由引言、主体部分和结语构成。引言部分以P2P网贷平台的概念入手,介绍了P2P网贷平台的起源以及在我国的发展状况,进而导出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法律机制这一主题,并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主体部分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我国P2P网贷平台的行业现状:首先,通过利好发展态势和负面发展态势正反两方面的发展状况的描述,展现我国P2P网贷平台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的整体状况。其次,阐述了我国P2P网贷平台市场细分和业务模式的演进情况,通过对市场领域演进情况展现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发展趋势,并通过业务模式的异化分析我国P2P网贷平台在运营模式和业务流程中隐藏的巨大风险。第二部分透析我国政府对P2P网贷平台的政策倾向。首先通过李克强总理近两年来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一些重要举措,表明中央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倾向;并通过央行近年来针对互联网金融出台或者拟出台的文件,表明中央将对互联网金融加强金融监管的政策走向。其次重点梳理了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针对P2P网贷平台出台的文件,银监会高层近两年出席重大活动时公开表达的监管意见以及银监会机构调整对P2P网贷平台行业的监管布局,表明金融监管当局对P2P网贷平台的具体监管政策正在酝酿之中。最后列举了湖北、浙江等省市对P2P网贷平台出台的具体规范性文件以及针对P2P网贷平台的具体案例,表明当前我国地方各省市对P2P网贷平台监管政策不一的状况亟需全国统一的监管细则正式出台。第三部分阐述了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法律机制的原理与英美国家的实践经验。先是从风险的概念和特征出发,表明通过制度尤其是形成机制是风险防范成本最低且最有效的方法,并具体阐释了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法律机制构建的原因、目的与效果。然后通过英国和美国的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法律机制的实践验证了该原理。第四部分重点分析了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我国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法律机制的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的基本思路。由于当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缺乏法律保障机制、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外部监督机制不到位以及相关的配套法律机制不完备等因素,导致我国P2P网贷平台的风险防范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不平衡,风险防范法律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要从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明确所涉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及完善配套的相关法律机制等方面完善我国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法律机制的基本思路。结语部分谈及了笔者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对P2P网贷平台风险与监管问题的一些思考和困惑,以及笔者对法学研究的一点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