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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恐怖活动的日益猖獗,9·11事件之后各国除了在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的国际性、区域性刑事合作方面加强立法外,纷纷加强反恐怖主义的国内立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国家主要有:英国、美国、俄罗斯等国,这些国家反恐立法之所以十分完善与其国内频繁的恐怖主义活动密切相关。本文正是以上述国家的反恐法为研究对象深入探讨各国反恐法的特点,以期对我国的反恐立法起到借鉴作用。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俄罗斯、美国、英国的反恐立法沿革进行了概括分析,对各自的新旧法进行了纵向的对比,阐明了新法的发展和变化。第三部分从恐怖主义相关概念、犯罪主体的认定、反恐行动、恐怖主义犯罪的处罚、程序性规定等方面入手对各国反恐法进行了纵向的比较和分析。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关于恐怖怖主义的立法现状,并提出了我国反恐立法完善的几点建议。由于恐怖主义的特殊性,使得学术界对恐怖主义相关概念一直没有统一的定论。但是随着各国学术界对恐怖主义犯罪问题研究的深入,恐怖主义相关概念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影响了各国反恐怖主义立法,因此一些国家对恐怖主义相关概念都作了具体的界定,本文在对各国恐怖主义相关概念分析的基础上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立法建议,即在界定恐怖主义概念时,可以不用把政治目的作为界定恐怖主义的必要条件。在犯罪主体的认定上,分别阐明了各国对恐怖主义犯罪主体的规定,提出了我国刑法在恐怖主义犯罪主体规定上的立法完善建议,即确立个人、单位和恐怖组织的犯罪主体地位;在恐怖组织和恐怖主义犯罪分子处罚的规定上,分别从监禁刑、财产刑、死刑等方面进行了比较,为完善我国刑法对财产刑的规定提出了建议;通过反恐怖行动和程序性规定的比较,分析各国在反恐怖行动方面的特殊规定,为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反恐立法提供了思路。最后对我国反恐立法现状和完善进行了总结性阐述。但是,由于笔者学识有限,有些问题的论述尚需学者们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且做抛砖引玉,以求资深的学者作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