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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行业最早起源于欧美国家,自2007年开始引入中国,网贷行业在中国发展的这些年,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普惠金融向纵深化方向发展,满足了个体、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满足了长尾客户的理财需求,成为了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但是在网贷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很多问题。如相较传统金融机构,网贷行业所服务的借款人普遍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再叠加金融科技手段带来的技术风险,使得风险的传染速度极大提升,因此容易演变成行业系统性风险。另外,我国网贷行业的资金供给端以个人为主,个人投资者以追求高利息为目的,却忽视了网贷平台经营风险,所以在投资过程中频频“踩雷”。此外,问题网贷平台的退出机制仍然不够完善。以上问题对监管者和市场参与方都提出了挑战:如何有效缓释网贷行业的风险?如何确定网贷平台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比例?如何厘清网贷平台的破产成本与平台价值的关系?本文将基于资本结构理论与企业破产理论,结合网贷行业运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网贷平台的价值方程,探究影响平台资本结构的一系列因素,主要包括平台的资产收益波动率、手续费、税盾收益、计提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破产清算成本等。同时通过本文的计算和数值模拟,可以确定网贷平台的破产边界,通过最优资本结构模型,求解出了平台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最优负债水平。本文的研究发现,对网贷平台计提风险准备基金,引入机构投资者,强调平台信息披露义务,敦促平台尽快回归信息中介本质等举措都可以在最大化网贷平台价值,并且有效降低平台风险。以下给出本文中每一章的重点研究内容。第一章是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通过对我国网贷行业发展现状的梳理,本章总结英美两国网贷平台的发展经验,发现我国为了进一步规范网贷平台的发展,出清行业风险,亟需确定平台对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负债比例,厘清网贷平台价值与破产成本的关系。故本文需要运用资本结构理论与企业破产理论,并结合网贷行业运营特点,对网贷平台资本结构建立模型,为纾解网贷行业困境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是本文涉及的文献梳理和总结。第一部分梳理了资本结构的经典理论与相关资本结构研究现状,第二部分梳理了和企业破产清算相关的理论与研究现状,第三部分总结了目前国内外对于网贷平台研究现状。通过文献综述可以发现目前对于网贷平台负债水平的研究鲜少,所以本文突破性地对网贷平台的资本结构建模,引入破产成本概念作为模型的边界条件,从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网贷平台的最优资本结构变动情况。第三章具体分析了网贷平台资本结构和破产清算。本章首先介绍了我国网贷行业发展现状,包括借贷人数、借贷资金量以及网贷问题平台类型。剖析了平台由信息中介异化成信用中介的过程以及其所带来的风险,并整理了针对网贷行业风险的监管措施与政策。其次,本章对网贷平台的资本结构进行定性分析,以符号、函数抽象确定网贷平台的资产价值、负债价值与股东价值。最后,本章基于企业破产理论,分析了平台三种清算破产状态:(1)股东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选择内生违约;(2)投资者出于保护自身利益而选择挤兑;(3)监管机构从社会福祉角度出发,平衡风险准备基金和平台损失,强制执行平台清算破产。第四章是网贷平台资本结构模型的确立与求解。本章通过投资者和股东的价值方程与破产清算的边界条件,建立了网贷平台总价值方程,在平台价值最大化情况下,分别求解出网贷平台对个人投资者和对机构投资者的最优负债水平。同时,本章还在网贷平台价值最大化时,求解出风险准备基金计提的最优比例。第五章本文结合网贷平台运营的实际情况,运用Matlab进行数值模拟,发现:(1)手续费增加带来的高杠杆经营能够显著增加平台价值;(2)资产波动率增大意味着平台风险增加,平台对个人投资者负债会减少,但是对机构投资者负债会增加,而破产清算边界会随资产波动率的增加而降低;(3)破产费用增加可以降低平台杠杆,同时会降低破产清算边界,因此破产概率降低,所以对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溢价补贴也相对减少;(4)监管最低资本要求越高,网贷平台破产边界越低,对平台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也越少;(5)高税率是驱动高杠杆的重要因素之一,机构投资者资金对税率变化的敏感程度更高。第六章是本文的总结和相关政策建议。本文通过研究发现,为了进一步规范平台发展,最大化平台价值,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对平台进行治理:(1)对风险准备基金的规定宽泛化,疏堵结合。首先可以由平台自身形成风险保障金或者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其次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履约保证保险的方式保护个人投资者,或者直接由监管机构规定平台计提一定风险准备基金;(2)积极引入机构投资者,倒逼市场评级参与平台治理,机构投资者具体来说有直接投资、单平台投资基金以及混合平台投资基金这三种模式来参与平台治理;(3)监管层敦促平台回归信息中介本质,强调信息披露制度,完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