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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作为世界金融强国之一的英国率先做出回应,颁布《2009年银行法》建立起一套新的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Banking Crisis Resolution Regime),用以应对银行经营危机。英国新的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体现出较高的立法成就,也具有许多制度闪光点,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与研究。“他山之玉,可以攻石”。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有必要对英国相关制度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通过研究其制度内容,明确其制度优势与存在的问题,形成客观全面的认识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学习借鉴英国制度优势来完善我国的商业银行危机处置法律制度,达到服务于我国银行业稳定发展的目标。本文由绪论、正文、结论构成,正文共分四部分。第一章是对于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基本理论的阐述。首先探讨商业银行和银行危机的概念含义。接着明确银行危机处置有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银行拯救,另一个维度是银行市场退出。之后,探讨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的重要意义。第二章是对英国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的详细介绍。根据《2009年银行法》及其配套细则的制度设计,英国在银行救助方面建立了特别应对机制(Special Resolution Regime)和银行接管制度(BankingAdministration Procedure);在市场退出方面则建立了银行破产制度(Banking Insolvency Procedure),并且完善了此前建立的金融服务赔偿计划(Financial Service Compensation Regime)。第三章对英国现行的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客观分析评判。英国现行的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具有立法系统科学,尊重市场规律,注重成本效益和配套规则完善等制度优势,值得我国学习借鉴。但该制度也规定监管部门只有在商业银行自我救助与市场救助无效后方可介入,实施危机处置。这种“延后处理”的方式暴露出了监管容忍的问题,可能导致银行危机的加剧与扩散。第四章则是对于如何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的探讨。在梳理介绍我国商业银行危机处置的立法和执法现状之后,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接下来,借鉴英国相关制度的优点,对我国商业银行危机处置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