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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以及对司法改革潮流的顺应,值班律师制度随之产生和确立。目前国内对值班律师制度的研究正在向纵深发展,深入了解值班律师制度,探索值班律师制度的制度构成,发现实践中值班律师制度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对于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我国的值班律师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值班律师制度,是人权司法保障事业发展的结果,是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丰富和完善的表现。正确认识值班律师制度,了解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规范依据、服务对象、工作职责和管理监督等。值班律师制度在实践运行中的困难包括:值班律师不享有辩护相关的权利、值班律师的社会认可度不高、法律帮助流于形式;资源配置不到位以及程序保障的缺失;配套的选任培训机制和奖励监督机制也尚未建立等。通过对域外值班律师制度的借鉴和学习,应当确保值班律师的专业性和积极性,通过严格的程序保障和合理的分配方式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转。在立法上,应赋予值班律师应享有的阅卷权与会见权,同时落实值班律师现有工作职能,增强值班律师社会认可度,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强化程序保障确保值班律师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制定值班律师的配套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