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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感染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一种起因,近几年在医患纠纷和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激增。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不严格,输血注意义务不明确;(二)归责原则的适用混乱;(三)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缺乏可操作的依据。 本文以输血感染所致医疗损害的赔偿为研究对象,借助比较法、判例研究的实证分析方法和法经济学分析方法,以侵权责任构成的损害事实、过失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为主线,把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输血感染所致医疗损害法律属性的界定,包括“血液”性质的界定,损害赔偿关系的基本结构,违约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竞合和患方选择侵权请求权的理由四个层次;第二部分,把输血感染所致医疗损害侵权赔偿中判断过失的标准分为抽象标准和具体标准两个层面,并把具体标准即输血注意义务类型化为医院的五项义务和血站的三项义务;第三部分,输血感染所敛医疗损害侵权赔偿中归责原则的适用,分析如何适用过失推定原则和公平原则及不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的理由;第四部分,讨论输血感染所致医疗损害侵权赔偿中相当因果关系的运用,把因果关系的功能定义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足事实因果关系的判定,来解决医疗损害侵权赔偿责任的成立问题,另一个层面是法律因果关系的运用,来解决赔偿范围的确定问题。最后,试图对医疗损害侵权赔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展望并做相关制度设计上的思考,如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统一医疗卫生立法、切实建立输血安全观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