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蠲恤,即蠲免赋役、赈恤饥贫,是旧时历代政府的要务。晚清时期,由于社会贫困和天灾人祸等原因,存在着大量的贫困人口,传统的恤政仍然在国家政务中占一定的地位。遇到国家庆典、皇帝巡幸等特殊情况,统治者对百姓也有所蠲恤,以示“恩慈”。 本文对光绪朝(1875-1908年)顺直地区(顺天府与直隶省)蠲恤状况进行初步考察,全文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简单介绍晚清政府推行恤政的社会背景和顺直地区的特殊条件。对贫困人口蠲恤本是政府的正常行为,晚清天灾人祸加剧了社会贫困和社会动荡,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恶劣也使孤贫人口与日俱增,这一切都使恤政的实施更显亟要,而顺直地区政治地理的特殊性也使政府对该区域的恤政较为重视。当然,实行恤政也有其一定的指导思想,这主要还是因袭于历史传统。 第二部分,对光绪朝恤政要项的相关规制和在顺直的实施概况进行考察。恤政有相应的执行机关和较完备的规章制度,其内容繁多,主要包括恩恤赐复、免科免差、养恤赈济、蠲缓安辑和平粜工赈等方面。本文对这些内容分门别类地作了比较细致地审视,既揭示其章法上的规定,也更注意其实施的具体情况,旨在从上述两方面的结合上,显示出其时其地蠲恤的基本状况和它一定的积极效用。 第三部分,略论光绪朝顺直地区蠲恤状况的局限性。蠲恤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拯救了贫困人口,缓和了社会矛盾和稳定了社会秩序,但由于当时的经济政治状况及时代的局限,使传统的恤政弊端丛生、效果低下,众多的鳏寡孤独及灾贫人口得不到应有的养恤抚绥,故对其也不可评价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