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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非自杀性自我伤害是指不以自杀为目的,故意直接破坏自己的身体组织的行为。大量研究表明自我伤害行为高发于高校学生,经历过自我伤害的学生发生各种心理行为障碍乃至自杀的风险大大增加。自我伤害行为的特征存在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等因素的差异,因而有自我伤害的大学生群体内可能存在异质。要有效地帮助广东省高校非自杀性自伤学生,提出行之有效的干预策略,一方面需要了解广东省高校学生自我伤害基本特征及影响因素,另一方面需要探索分析自我伤害青少年异质性的情况及其特征。方法本调查研究采用两阶段抽样,对广东省不同层次和专业的高校学生进行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的回顾性问卷调查,收集高校学生的个人特征、家庭特征、课间活动情况、抑郁情况、生活事件情况以及非自杀性自我伤害情况的信息,描述自我伤害的报告率及基本特征,运用二分类Logistic模型分析自伤行为影响因素,进一步运用潜在类别模型识别多发性自伤人群及低发性自伤人群,描述两个人群的抑郁特征及生活事件情况。结果1、共调查3797名广东省高校学生,非自伤性自我伤害行为的报告率为5.64%(95%CI:4.91%-6.37%);大部分自伤者存在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史,采用2种及以上自伤行为方式伤害自己;常见的自伤行为的方式为“抠或抓自己”,最常损伤的部位为四肢;伤害严重程度以“没有明显的伤害”为主;最常见的自我伤害原因是“学业问题”。2、留守经历、出生地为城市/城镇、与母亲关系“不和睦”、超额消费及睡眠质量差是高校学生发生自伤行为的危险因素,而异性恋、家人没有经历家暴及核心家庭类型为保护因素(P<0.05)。抑郁情绪、生活事件与高校学生非自杀性自伤行为密切相关(P<0.05)。3、潜在类别模型分析结果提示非自杀性自我伤害学生可以分为多发性自我伤害者和低发性自我伤害者,与低发性自我伤害者相比,多发性自我伤害者的自伤行为次数更多,抑郁程度更高,亲人和财产丧失事件对自身的影响程度更严重。结论1、广东省高校学生非自杀性自我伤害行为报告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非自杀性自我伤害的高校学生具有伤害严重程度轻、自伤行为方式多、有自伤史的特点;受损部位主要为四肢,产生自伤行为的主观原因以学业问题为主。2、家庭应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基础。全社会应共同关注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和科普正确应对生活事件、抑郁情绪的排解方式。3、非自杀性自我伤害的高校学生可以分为多发性自我伤害类型和低发性自我伤害型,建议对多发性自我伤害类型学生开展个体心理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