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篇论文进行郭店楚简、马王堆帛书和作为今本代表的王弼本三种《老子》的比较,由比较探索《老子》版本的流变和思想的演变。在具体比较之前,先讨论有关简本《老子》的一个重要而有争议的问题,即竹简《老子》的定性。通过详细分析学术界三种最主要观点的特征及其论据的合理性,我认为王博老师提出的辑选说具有最强的解释力,即认为竹简《老子》三组并非一个整体,它们有不同的来源,它们分别和加起来都不构成当时的一个完整的《老子》版本,而只是对其底本的辑录。此外,我从简本甲组和丙组都出现的相当于今本第64章后半段的文字的比较以及两组竹简形制的不同等现象,提出有关三组《老子》关系的另一种猜想,认为丙组有可能是记录当时讲授《老子》的一位先生随文解说的情况,因此丙组《老子》中不但有依其底本的《老子》原文,还夹杂着讲授人自己的解说等。从这个推想出发,可以解释同是《老子》而三组竹简形制有重大差异,64章后半段中思想的不统一,丙组中出现了甲组所没有的针对儒家的反“仁义”观念等等问题,并由此更细腻地揣摩先秦古书流传的特征。在探讨了竹简《老子》的定性问题之后,分篇、章形式和具体文字差异两章进行三种《老子》的比较。由于竹简《老子》并非完整的版本,因而在讨论篇、章形式时,需要先根据辑选本所呈现的面貌管窥其所依底本的可能的篇、章情况。我认为简本所依底本虽没有清晰的分篇、分章意识,但呈现出篇、章的萌芽。从甲组可以推测其有类似于上下两篇的划分,因此我赞成李零先生“道”、“德”篇雏形之说,但不赞成他对篇序的看法,我认为其顺序为上篇讲治国之方,下篇讲其哲学依据——“道论”,并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论证;帛书分《德》、《道》两篇是分篇意识的清晰化,其篇序继承简本的篇序,与今本不同,但我并不认为当时没有《道》在前《德》在后的本子,我以为今本的篇序很可能是另有所据。关于分章,我认为简本中除墨钉、短横两种符号与分章和断句有关以外,还应注意到几处间隔,间隔很可能也与段落划分有关,我将间隔的因素考虑在内分别整理出简本各组所呈现的篇章段落划分,这样的划分有三个层次,再参考这一划分推测简本所依底本的个别分段和段落情况,并与帛书、今本进行比较。帛书乙的只分篇不分章的情况与《史记》中只记“上下篇”,不提多少章的情况完全一致,说明汉初《老子》的整理者曾将前代流传本子中不规则的段落划分符号完全消除,而使本子趋于干净整洁,但这种情况正是今本诸本在形成的过程中所要改变的,今本参照有不规则分段的较早版本将《老子》分为81章。所以,就分章而言,《老子》版本经历了“不规则的段落划分→完全不分章、只分篇→规则而均匀的分章”的过程。在具体异文的比较中,借鉴刘笑敢先生的观点,将异文分为客观原因造成的和主观原因造成的两种,后者往往带来义理的变化,展示了编者自身的思想主张或者时代的思想趋势。从异文的具体形态上,采用李若晖先生建立的异文模型。此后具体举一章为例进行对比。所举为今本第41章,此章见于帛书乙和竹简乙。先对该章所有异文进行归类,选取与义理的解释相关的几处重要异文进行详细的分析考证,再疏通该章义理,并从“勤而行之”与“仅能行与其中”的不同展开,讲《老子》思想中的两个层次,最后勾勒本章所见的从竹简到帛书再到今本的继承与变化,认为帛书在文字上的改变往往是由客观原因造成,不显示编者改动原文的主观意识,而王本所代表的今本的改动则如刘笑敢先生所说显示了编辑者“改善”原本的意识,因而有时会带来义理上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