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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即估值调整机制是私募股权投资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投资工具。由于我国金融和资本市场发展较晚,私募股权投资和对赌协议又都是近几年才从国外引进,实践中难免存在诸多问题。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最终没能将私募股权投资完全纳入监管范畴。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法律规定更是处于空白。刚刚结束的我国首例对赌协议案,出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足见司法界对对赌协议法律效力认定的分歧之大,理论界也各执一词,实践中更是无所适从。此时,对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关于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本文主要分三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介绍了对赌协议的基本法律内容,有对赌协议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和对赌协议的合同性质。第二部分从不同的法律角度和不同的司法实践,对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进行了论述。第三部分分析了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类型,提出了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控制措施。最后得出了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合法有效,并且风险可控的结论。本文的学术创新点在于,从金融法的角度提出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法律问题,用合同法的理论分析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用司法判例指导对赌协议的实践应用,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对赌协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从而解决了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一金融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