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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不是普通的交通路网,而是具有缩少城乡发展差距,满足农民生活生产需要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整个经济社会综合、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政府直视农村公路发展的难点和痛点,加大力度注入财政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取得瞩目的成绩。但农村公路养护现状仍不乐观,“公路三分靠建设,七分靠养护”,养护质量低降低了道路的通行效率,也严重影响农民的出行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成为了三农发展的“瓶颈”。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农村公路都属于纯公共产品,其非营利性决定了难以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资金问题,而通过村集体出资方式养路容易出现“奥尔森困境”,因此政府承担了农村公路养护的主体责任。就现行的公路养护事权体制而言,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支付和实际施行的主体。但就农村公路养护的财权而言,一方面,随着“费改税”的推行,农村公路的养路费主要来源由地方政府的政府性基金改为中央政府支配的燃油消费税,地方政府绝大部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于中央政府燃油税费的转移支付,而且农村公路养护的成本很高,我国县级财政存在着十分困难的现实问题,有限的财政资金难以支撑农村公路养护,从而出现了财权与事权不匹配、财权与财力不匹配等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存在着财政分立、但政治垂直的中国式分权制度,地方官员为了吸引更多的资源,通过快速拉动经济以获得政治上的提拔,常常会将财政资金用在短期效益较快的公共产品上,因此经济效益较差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公路养护常常会被忽略。本文通过以Q市农村公路为例,对其养护资金进行研究分析,发现Q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存在供需总量失衡;养护资金存在结构上的失衡,绝大部分来源于财政资金而且是上级政府转移支付的资金;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低,真正用于生产性的资金不多,也不能满足公众真正所需;重建轻养问题严重;养护资金存在被挪用、挤占的嫌疑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结合公共产品理论和分权理论进行分析,认为农村公路的非营利性及营运经验不足造成社会资金难以流入,财政资金是其仅有的来源,从而出现供需总量矛盾;农村集体养路容易出现“奥尔森困境”,为了满足公众所需,公共财政必须承担主体责任,从而导致其结构上的失衡;财权与事权、财权与财力不匹配造成养护资金供需层级上的失衡,养护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上级政府转移支付;公共财政投入存在缺位,导致农村公路养护被忽略;错位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不能满足公众真正所需;当前落后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进一步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在层层拨付过程中存在被挪用、挤占的风险。最后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公共财政角度来分析,提出了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问题的措施:创新农村公路融资机制、实行燃油税改革、农村公路养护的责任主体上移、公共财政倾斜农村公路养护、进一步提升公共财政投资效率、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