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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加剧,经济全球化浪潮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势如破竹,以区域整体发展为目标的经济圈如雨后春笋在世界范围兴起,开放的中国更是如此。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不同行政区的联合,尤其是在跨界公共问题有效治理上离不开政府之间的合作,经济圈政府合作理论研究当然应该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而且,目前在国外已经形成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是,毕竟国情不同,国家间政治和经济体制存在差异,经济圈政府合作必须在借鉴“它山之石”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区域发展实际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模式和路径。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三大主要经济圈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核心增长极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领跑者。在此背景下,规模不一的若干经济圈在东中西部发展起来,经济圈成员政府之间以框架性协议方式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呈现积极态势。但是,当前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中存在一些观念上、体制上和制度上的障碍,特别是在经济圈成员政府利益关系调整上存在困境,对政府有效合作形成了制约。国内外经济圈建设发展的实践证明,区域整体竞争力提升往往给成员行政区带来正效应,政府合作治理区域公共问题、生产公共产品和提供公共服务是经济圈发展壮大和走强的重要基础。本文认为,政府是特殊的市场主体,有自身的利益诉求,在资源有限情况下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政府的当然选择,当然,这里所说的利益包括政府自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济圈是一个整体,相对来说成员行政区就是不同的个体,经济圈的发展必然要触及到成员政府的利益,在维护行政辖区利益和区域整体利益问题上,经济圈成员政府之间会发生持续不断的博弈,在竞争收益大于合作收益时,政府首选竞争;反之,当合作带来的好处多于竞争获取的利益时,政府合作就有了可能。建设经济圈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着力点在于加强政府合作,消解行政壁垒,撤出地方保护,统一区域市场,优化产业结构,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以“区域经济”取代“行政区经济”主导经济圈整体发展。经济圈政府合作是中国经济顺应世界城市群发展趋势、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并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现实需要。推进经济圈政府合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客观基础,这些基础包括自然、市场、经济和文化基础等,同时需要理论探索先行以此指导政府合作实践。政府合作的领域是宽泛的,但是经济圈政府合作要突出重点,主要包括规划同编、政策衔接、目标同构,产业布局优化、市场规则统一、科学技术同兴、基础设施同筹和生态环境同建、同治和同享等方面。在政府合作中,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分工、平等参与、互利共赢和规范管理原则,以制度创新保证经济圈政府合作顺利开展,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形成各行政区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实现经济圈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文以经济圈政府合作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学和公共行政学的视角,以研究地方政府横向关系为切入点,采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分析经济圈政府合作的现状、基础、困境和动因,对滇中经济圈政府合作进行实证研究,就加强经济圈政府合作提出对策建议:包括正确处理行政区经济与区域经济、政府与市场、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建立单功能政府—区域政府对经济圈政府合作进行法制化协调,加强政府间的制度化合作和配套机制建设等。研究发现,经济圈政府合作的表象是政府间权力和利益关系的协调,但就我国经济圈来看,政府合作所反映的更深层次问题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协调问题。经济圈政府合作有利于区域共同市场的形成和区域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从而在更加和谐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上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