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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力图摆脱以往对改编问题的印象式评论或抽象式的理论演绎,尊重研究对象的有机性与完整性,通过研究改编以比较电影与文学在叙事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具体差异,审视建立在文学叙事基础上的叙事学理论,以超越其局限,摆脱电影叙事研究对文学叙事理论的机械套用。论文首先梳理了改编研究中的不同路径与方法,认为符号学是一门具有普遍意义的学科,为我们比较不同的媒介叙事提供了相应的学理基础。皮尔士的符号学和索绪尔的语言学对电影理论的建设都产生过很大的作用,但法国电影理论家麦茨将索绪尔的语言学思想机械地套用于电影研究时,出现了一系列明显的失误。我们应该超越麦茨的理论局限,真正重视图像符号的本质特性。在借鉴彼得斯电影图像符号理论和英伽登作品构成理论的基础上,本文向自己提出的任务是:按照叙事文本的构成层次——故事、叙述、意义、载体——对陈凯歌电影改编中所涉及到的文学文本和电影文本进行细致深入地比较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文学叙事与电影叙事中的相关叙事理论问题。论文第二章从故事层面探讨异同,认为媒介是按照自己的特点建构叙事客体的。本文认为,文学叙事往往以话语或观念为中心;电影叙事则以运动为中心,即以人与物的各种言语、表情、表现的变化为中心。文字媒介难以呈现日常交流中的多层次性和多指向性;而电影媒介则能够真正地再现人类语言交流的复杂性。文学叙事几乎只使用日常语言,这造成了文学叙事无法摆脱人类的日常生活和自然感知;电影媒介则可以很好地再现文学叙事无法再现的各种非语言艺术以及人类的各种非语言经验。论文的第三章探讨叙述层面上的异同。人称、视角既与叙述有关也与观察、感知有关。电影的画面和声音构成了叙事视角的不同层次和维度,文字媒介的单一性却掩饰了文学叙事在生成上的多层次性。例如,在叙事时间的处理上,电影可运用镜头、剪辑、蒙太奇、声画结合与分离以及摄影速度与放映速度的差异等多种表现手段,形成特殊的电影叙事频率的建构方式;而文字书写的线性特质往往使文学叙事对频率的建构变得简单。本文强调,图像符号在画面上的集合可能,帮助电影获得了一种共时叙事的能力,这使电影叙事内在地表现出某种集成叙事的特点,从而易于建构一个完整的世界。论文第四章探讨媒介符号与意义表达问题。文字直接和意义相关,而图像符号直接和世界相关(即其表意方式更多地依赖于视觉思维),电影叙事往往通过综合调动各种构图来表达意义。由于文学叙事无法直接呈现世界,这使其意义表达存在一定模糊性;而电影中的图像符号表达意义则相对显得明确而丰富。作为一种集成艺术,电影在同时讲述多个故事时实际上也传达着多种意义。本文第五章探讨文学文本与电影文本的物质载体对于改编叙事的影响。作为一种现代工业的成果和大众传媒,电影叙事表现出更为复杂的叙述者与受述者关系。相遇在这里的力量,既有艺术家们的自由表达冲动,又有来自权力、资本、制度与习俗的控制。这些影响既有形式方面的,也有内容方面的。由而,改编过程也是一个各种力量相互博弈的过程。这使文学叙事和电影叙事之间会在认同方面表现出曲折而微妙的差异。虽然本文在细读的基础上,较为系统、深入地建立了一个研究改编问题的比较叙事框架,但所做工作仍然是初步的。首先,我们知道任何符号学的分析都依赖于最小符号单位的确定,而对电影符号研究来说,确定其最小单位目前还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和困难。其次,由于本人的知识局限,论文对光的叙事性、音乐的叙事性、表演的叙事性还难以入其堂奥。而相对确定的研究例证,也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自己的论述和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