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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悬赏广告,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学术界争议颇大,实务上意见纷纭。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用司法审判实践中案例直观、客观地反映有关悬赏广告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采用比较研究方法,考察了两大法系中主要国家对悬赏广告的定性及法律规制,对完善我国有关悬赏广告的法律规制与司法适用提供借鉴;采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分析了悬赏广告性质契约说与单独行为说的优劣,为相关立法提供参考与建议。全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写作思路与框架,写作方法与创新。为整个文章的写作奠定了基本的方向和整体的构架。第二部分悬赏广告法律制度的概述。从悬赏广告的概念出发,结合案例,将悬赏广告与戏谑行为进行区分,理清悬赏广告的本质特征和构成要件。并简述了悬赏广告的分类。第三部分悬赏广告法律规制的比较法研究。从比较法角度考察两大法系中主要国家对悬赏广告的定性及法律规制。并分析了悬赏广告单方法律行为规制和合同规制的优劣。第四部分悬赏广告法律规制的演进及我国悬赏广告法律规制中的问题。主要分析了我国对悬赏广告的定性及法律规制的情况,以此来揭示我国在悬赏广告法律规制中的问题,进而提出明确悬赏广告法律效力、完善悬赏广告法律规制、解决各种法律规制司法适用冲突的措施。第五部悬赏广告分类规制及司法适用的完善。在参考、吸收已有的有关悬赏广告的理论研究成果上,结合有关悬赏广告的案例、最新法律规定,对我国现行悬赏广告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作为详细的阐述。最新司法解释将悬赏广告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制范畴,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也对遗失物的悬赏作了规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遗失物悬赏广告的法律结果也不尽相同,因此,特别地对遗失物悬赏广告的法律适用做了详细的论述,在遗失物悬赏广告法律适用上,实现物权法与债权法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