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今世界经济呈现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典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有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等。中国也积极开展同周边国家及地区的区域贸易安排。鉴于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在WTO中“一国四席”的特殊地位,根据WTO的相关规定,“两岸四地”有建立“大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合法基础。若“两岸四地”成功建立“大中国自由贸易区”将不仅有利于促进四地的经贸合作,更有利于中国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开展自由贸易。因此,本文致力于研究现阶段如何构建“大中国自由贸易区”的问题。
除去引言与结语,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笔者介绍了WTO框架下的区域贸易安排,重点阐述了其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并比较分析了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这三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特点;第二部分笔者介绍了中国在WTO中“一国四席”的现状以及“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指出两者为建立四地区域贸易安排奠定基础;第三部分笔者首先界定了“两岸四地”区域贸易安排应当采取的名称及模式,即“大中国自由贸易区”,并且客观地指出了构建过程中将面临的各种障碍,接着,笔者对建立“大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阐述,最后,笔者对其中的几个具体制度设计提出了粗浅的看法。此外,笔者在结语中还谈到了“大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实现步骤:应当在完善CEPA及ECFA的相关规定,并尝试先加强小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