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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又被成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我国证券市场渐进开放的一个重要步骤。在外汇储备快速增长、人民币升值预期、外汇管制的大背景下,我国于2006年正是实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下,一些新兴国家,如韩国和智利,在资本项目没有完全开放之前,都通过推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来逐步实现本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从一个相对封闭的经济体逐步融入世界。中国的外贸出口、吸引外来投资和对外投资都在快速增长。通过实施QDII制度,为我国国内投资者投资海外资本市场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也有利于分流我国庞大的外汇储备,减轻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文章主要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QDII制度概述,主要阐述QDII的基本概念、特征、分类、运作步骤以及我国推行QDII制度的原因和给我国金融市场带来的影响。由于当前我国没有完全开放资本市场,对外汇管制下的资本项目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但面临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浪潮。开放QDII,一方面给本国的国内投资者找到一条合适的海外投资之路;另一方面保持适度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确保国际收支平衡,对我国当前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二部分是QDII制度法律分析,主要阐述了QDII制度法律性质。通过对QDII制度分析,本文认为QDII制度应属于金融信托法律关系。QDII属于海外证券投资范畴,大多采用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国内投资者就是基金份额持有人,是信托法律关系的委托人,同时也是受益人,而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就是受托人。第三部分是QDII法律制度具体内容。这部分主要论述我国QDII中具体实施的法律制度,包括市场准入制度、托管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外汇管制制度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只有完善这些具体制度,才能保障QDII制度的顺利实施,也才能实现我国开放资本市场的目的,保护国内投资者。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QDII制度的路径。主要阐述的是作为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从法律层面的角度,在进行资本市场开放的过程中,如何完善各种法律制度。从制度层面而言,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来保护国内投资者权益。这就要求在制度运行中必须强化对合格境界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的监管。本文从经济和法律的二元视角,阐释了我国实施的QDII制度。从经济视角看,QDII制度涉及我国外汇储备的运用、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以及境外投资的各种资产组合、对我国金融市场必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从法律视角看,QDII制度的实行,又涉及到境内机构者的资格准入、外汇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以及金融监管等法律制度,对我国当前的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作为与QFII相对应的制度,QDII制度开启了我国国内普通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阀门,逐步、渐进地与国际市场接轨,实现我国资本跨越国境的有序流动。在全球化浪潮谁也无法回避的今天,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迅猛发展,我国也将积极面对国际金融市场开放、竞争与挑战,大胆探索融入世界经济一体的合适途径,促进我国经济全面、稳健、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