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在全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大环境下,城市商业银行正在立足于自身实际,按照市场原则,内强素质,外扩规模,努力适应国际和国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积极谋划未来的科学发展,其中的佼佼者已经实现跨区经营和融资上市,成为了金融市场新贵。截止到2007年三季度,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达到30905.8亿元,其资产质量整体优于四大国有银行,成为了中国银行业一支重要的新兴力量。但是,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的单个规模较小,在经营理念上也不具有优势,因此,要实现城市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则是其中的核心问题。公司治理理论有不同分支,主要包括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大多遵循“股东至上”逻辑,强调股东是企业唯一的所有者,公司治理体系完全为股东服务。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布鲁金斯学会的M·布莱尔,该理论认为,所有权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股东也并不是唯一的所有者,他们只能拥有企业的一部分。职工、经营者、供应商、债权人、用户和股东一样,都对企业进行了专用性投资,都承担了剩余风险。企业的目的不能仅限于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应该考虑其他参与人(包括职工、债权人、供应商、用户、所在社区以及经理人)的利益。随着现代资本市场的发展,股东变得分散而消极,且更容易在资本市场上“用脚投票”来转移风险,对企业的责任日益减少。其他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都可能是专用性资产,这部分资产一旦改做他用,其价值就会降低。因此,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公司治理不仅限于调节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中除了股东代表以外,还要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代表。以往有关利益相关者治理方面的研究,主要基于基本理论方面的探讨,侧重于对我国整体企业的治理模式的研究,研究中主要针对我国企业整体,很少有分行业、分门别类研究个别行业、企业的公司治理。本文采用逻辑推理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本文的贡献在于将利益相关者理论运用到具体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研究中。通过理论分析和情景模拟研究,认为银行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是可行的,城市商业银行选择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是有利于提升银行自身的价值的,从而得出城市商业银行适合采取利益相关者治理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