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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法学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风雨路,但它仍处于研究的初级阶段,与80年代的“系统”热潮相比,今天的系统法学更加注重深入的挖掘研究。作为方法论法学的系统法学,是用现代系统科学方法来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学问,是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对社会科学领域的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的重点和难点是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领域的学科结合。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些事务的运行速度或规律发生了变化,现有的法律体制和规范以及执行机制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不是体制的上层主动开展革新来适应这些变化,就是变化本身突破体制的限制,进行体制外循环或迫使体制发生变革,由于我国文化传统的根深蒂固,体制上层一般不能清楚的认识到变化的迅速程度,往往是事务发展的变化推动体制机制的革新,在系统法学研究上,最有可能体现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法律规范形成倒逼,即不是法律制度预先调整来适应将来形势的发展,而是形势的发展迫使法律进行调整,从法律条文的修改,个别法律规范的制定或废除,到部门发的调整。笔者试图在本文中通过对前期系统法学的研究和总结,提出系统科学在法学研究方面的新思路,或对前期系统法学进行归纳和总结,以形成新的启发。本文研究的中国系统法学研究问题,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全文约3万字。第一部分主要研究了系统法学对中国法学研究及法治建设的意义。从系统科学方法在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的实际运用、系统法学在推进中国法治系统工程方面的贡献等展开分析,并对如何构建法治系统工程作了初步探讨。主要阐述系统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通过对系统论、系统科学方法的概念阐述,以及系统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分析,引出系统法学研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研究的系统法学的主要内容。总结了系统法学的特点,指出了系统法学的研究缺陷。第三部分主要对中国系统法学的现状进行探究。梳理了系统法学的历史、流派、以及系统法学的研究现状和存在的困难。第四部分主要研究中国系统法学研究的发展前景,分析了当前中国系统法学的发展趋势,并对系统法学的创新方法提出了几点建议。本文最终认为,系统法学的研究将促进法治系统工程的建设,有利于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实现“依法治国”,是促进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随着法治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这样一种科学的看法正在不断地为人们所广泛地接受。普及和推广法治系统工程,将为我国造就一批新型人才,使他们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去构筑国家的整个法治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实现法治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