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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南鄂西北地区是指河南省西南部及湖北省西北部区域,其地貌条件中、东部为南阳盆地和襄宜平原,西部为低山地,其间分布有汉水和丹江冲积形成的小块山间谷地和冲积平原。该地区位于中原、江汉两大文化区的交汇地带,长期以来就是华夏集团和苗蛮集团激烈交锋的前沿阵地,因此也形成了独特的考古学文化面貌和发展序列。多年来,学术界对该地区的考古学文化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讨,为深入研究龙山晚期至二里头时代考古学文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新发现的考古材料,运用考古地层学、类型学、文化因素分析法及聚落考古等方法,并结合文献学的相关材料,对豫西南鄂西北地区龙山晚期至二里头时代的考古学文化面貌、区域内不同时期聚落的形态变迁以及与周邻地区文化的互动等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内容,对文中出现的存在争议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回顾并梳理了豫西南鄂西北地区相关的考古发现及研究现状,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及方法。第二、三章分别对豫西南鄂西北地区龙山晚期及二里头时代考古学文化面貌进行深入研究,内容涉及考古学文化的分布与特征、分期与年代、类型、文化属性等。第四章主要探讨了豫西南鄂西北地区龙山晚期至二里头时代聚落的选址、等级划分、群聚以及聚落形态的变迁。第五章论述了豫西南鄂西北与周邻地区考古学文化互动的情况及造成这种互动的原因。第六章为结语,总结了本文研究的主要成果及收获。本文结合新旧材料,建立了豫西南鄂西北地区龙山晚期至二里头时代考古学文化的时空框架体系。认为该地区龙山晚期的考古学文化属性为王湾三期文化,可分为两期三段,大致相当于中原地区王湾三期文化的晚期。该地区王湾三期文化在文化面貌上更接近煤山类型,但也有较为鲜明的地方特色,可划分为一个新的地方类型——乱石滩类型。二里头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属性为二里头文化,可分为三期,分别相当于中原地区二里头文化的二至四期。该地区二里头文化面貌与二里头类型基本相同,不宜另外划分地方类型。本文探讨了豫西南鄂西北地区王湾三期文化及二里头文化聚落的特征。其中王湾三期文化聚落数量基本与该地区的石家河文化聚落数量持平,聚落选址主要遵循居高和邻水两个原则,聚落中有简单的功能区划。聚落可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二、三级聚落数量最多,面积普遍不大,聚落之间的地位相对平等。聚落的分布呈现出明显的群聚现象,可以划分为5个聚落群。二里头文化聚落数量骤减,单个聚落中功能区划不明显。聚落可划分为两个等级,聚落面积普遍很小,丹江口库区内的二里头文化聚落有一定的群聚现象。通过对豫西南鄂西北地区王湾三期文化乱石滩类型进行文化因素分析可知,其直接来源是中原地区王湾三期文化煤山类型,并保留了本地区石家河文化的少量因素。乱石滩类型与周邻同时期考古学文化存在较为频繁的文化互动,其中与豫南地区王湾三期文化杨庄二期类型存在一定的交流;在与商洛地区客省庄文化的互动中,客省庄文化占据了较为主动的地位;在与江汉地区肖家屋脊文化和鄂西地区白庙文化的互动中,乱石滩类型占据了主要地位,对他们造成较大影响。本地区王湾三期文化乱石滩类型在与周邻同时期考古学文化互动中表现强势,并直接导致江汉及鄂西地区考古学文化性质的改变。这种现象与文献中“禹征三苗”的记载吻合。通过对豫西南鄂西北地区二里头文化进行文化因素分析可知,其直接来源为中原地区二里头文化二里头类型,同时保留该地区王湾三期文化乱石滩类型的少量因素。本地区二里头文化与豫南地区二里头文化杨庄类型、商洛地区二里头文化商洛类型存在一定的文化交流;与商洛地区东龙山文化互动不频繁,两者对对方的影响都很有限;与江汉平原二里头文化盘龙城类型及鄂西地区朝天嘴文化鲜有互动迹象。这表明豫西南鄂西北地区作为夏王朝统治区域的西南边缘,考古学文化不甚发达,少见对周邻地区的文化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