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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行业作为三网融合的主体之一,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与电信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广播电视业开展三网融合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属性。一方面,广播电视要实现发展和壮大,必须要在巩固核心业务的基础上,拓展产业链条,丰富业务内容,扩大用户范围;另一方面,广电也要重视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实践,这是广电作为传媒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长期以来被赋予的社会责任。 本文在研究中,首先对三网融合的历史与现状进行简要梳理。文章介绍了我国的广播电视在公共性方面的实践和经验,尤其是三网融合试点阶段广电对于公共性的探索,将其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实践与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并通过对公共性的阐释,提出了广电三网融合实践中,公共性公开、公正、平等和公益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然后,从广电业所处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着眼,分析了政府和受众对于广电保持公共性的必然要求。在此基础上,勾勒出产业融合与公共性实践之间的关系。本文通过描述我国的广播电视业在三网融合过程中的产业发展,审视其在维护公共性方面所做的努力与不足,进而对广电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初步设想。作者认为,以人为本、规制变革和保障安全是坚持公共性的核心内涵。其中,以人为本强调在保持开放的同时保护用户的隐私,在重视内容多元的基础上建立传播的权威;规制变革重点要在法律、行政、行业三方面进行改革,并将三者有机结合在一起,互为基础、互相补充;安全性问题则体现在信息、监管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