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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将上市公司高管与股东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从而使高管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避免其短期行为的发生。股权激励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运用,证明股权激励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准备实施股权激励。然而,近些年来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高管的自利行为层出不穷。我们在肯定股权激励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其负面影响的规避。因此,有必要系统的研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高管行为之间的关系。本文主要研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其高管行为的影响。首先,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简要介绍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然后,介绍股权激励在我国实施的现状。最后,分别从实证和理论两方面研究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高管盈余管理行为和高管违规行为的影响。本文选取了股权激励发展良好、实施稳定的2011年,以2011年发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相关公告、年报整理了相关数据,剔除了不符合要求的样本,最终获得122家上市公司作为有效样本;采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探讨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高管盈余管理行为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如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高管盈余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刺激作用,股权激励程度以及高管获授的股票的价值与盈余管理行为之间正相关。另外,公司的资产规模和净资产收益率也会对高管盈余管理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本文以2009年至2011年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发现违规而公开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高管违规行为的影响。通过对样本公司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博弈模型进行理论分析,最终得出的结论如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高管违规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诱导作用,其中以股票期权为激励标的物的激励模式更容易导致高管违规行为的产生;监管部门加大对高管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有助于降低高管违规行为发生的概率。这对于揭示高管的违规行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等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为上市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