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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事关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成果的分享问题。二次分配中,政府发挥着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初次分配中,地方政府自身行为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的相关研究尚不充分。本文试图研究,在要素性收入分配(又称功能性收入分配,包括资本、劳动等要素)中,地方政府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是恶化了还是改善了要素性收入分配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主要采用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地方政府行为对要素性收入分配的影响。在理论方面,以经济学最优化理论为视角,总结出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面临的约束条件,以及产生的行为。地方政府行为体现出了发展型地方政府的典型特征: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之间的地位失衡。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了发展型地方政府的行为是如何对要素性收入分配产生影响的。在案例研究方面,作者前往中部A省L县,进行为期三周的调研,取得了当地政府财政、土地、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一手数据,面谈了11位当地主要官员。通过案例资料,来验证本文提出的地方政府行为及对要素性收入分配的影响机制。 基于本文上述的研究工作,得出结论:地方政府行为实际上恶化了要素性收入分配的状况。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在追求自身财政收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提升了政府收入在收入分配中的份额;出于对政府和官员自身利益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的考虑,地方政府表现了对资本要素收入的偏向性。因而,地方政府和外来投资者“合谋”,促进了双方收入份额占比的提升,挤压了劳动要素收入份额。 在所得结论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地方政府应当转变政府职能,从发展型地方政府向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转型;通过横向和纵向问责约束政府行为;推动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进程。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在要素性收入分配的诸多影响因素中,关注地方政府的因素。深层考察了地方政府的行为,从地方政府行为的角度看待要素性收入分配,丰富了要素性收入分配的研究视角。此外,运用经济学最优化理论来分析地方政府的行为,挖掘地方政府行为内在的逻辑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