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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日本是一衣带水的邻邦,自古两国在文化上就有着广泛的交流,可谓源远流长。百年来,中日两国以中小学校音乐课为主要渠道的国民音乐教育,在各自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上有了很大的发展,许多宝贵的历史经验值得总结。本文选取最能集中反映两国国民音乐教育现状的政府指令文件——中国《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日本“中小学音乐学习指导要领”(以下简称“要领”)为对象,通过对其义务教育阶段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从而认识中日两国小学和初中的音乐教育理念、方法、内容、标准等方面的异同,有利于理解两国与此相关的教育和文化观念及其差异,有利于深化对《标准》的认识。论文的主体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中国《标准》同日本“要领”的制定背景。首先对中国《标准》的制定背景作了阐述和说明,《标准》的出台是我国新的音乐教育观念的充分体现,是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音乐教育自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然后,介绍并分析了日本“要领”的制定背景,“要领”由文部省主持拟定,由全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文部省的音乐教育主管官员以及有经验、有代表性的中小学音乐教师组成的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第二部分主要对中日音乐课程目标进行比较。首先对中日两国音乐课程目标的变迁与异同做以阐述。然后分别对中国的课程总目标和日本的课程总目标说明分析。两者课程目标十分接近,没有明显差别,无论是“总目标”还是“学段目标”,对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体验音乐的美感和陶冶高尚情操这些重要的方面,均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第三部分主要对中日音乐课程内容进行比较。首先,对中国的音乐课程内容从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几方面进行分析。然后对日本的音乐课程内容从表现和鉴赏两方面做了分析。最后阐述了中日两国音乐课程内容的异同。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中日两国课程标准的教学建议,并对中国《标准》的教学建议和日本“要领”的实施建议做以阐述,对中日两国的课程标准实施异同分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