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八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篇,人类进入生态文明是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如何从生态文明的视角来思考我国法治的发展也是必要的。我们要寻找到适合中国法治发展的道路,促进法治的良性循环。在不同的阶段,法治的含义也不尽相同,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的。现在在新的形势下,我们需要从一个更新的角度来探索我国法治未来的发展方向。法治生态化借鉴生态学理论研究法治,从法治系统内部及其外部环境的整体性、统一性的角度思考,将法治作为一种理想、目标和价值取向,使法治系统内部及其外部环境达到最优与和谐。法治生态化旨在找寻生态的法治构建方案,让我国的法治建设能够符合国情,遵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发挥法治应有的作用。法治生态化是法治内部生态和法治的外部生态,内部生态是法治体系内部各环节、各部分的协调与平衡;外部生态是法治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如经济、政治、文化等活动的相互依赖和配合。法治内部和外部是相互依赖的,因为法治是应社会需求的产生而产生,国家在制定法律的同时也应遵守实际的情况,遵循客观规律,这样法治才能有效地运转。通过对法治生态化及其相关概念的剖析,以及对法治生态化的正当性基础、我国法治发展的脉络进行分析,从中找寻未来法治发展的方向。建国后我国的法治主要经历了规则之治和法治生态化的初步发展阶段,在现阶段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法治生态化也是其中的一种,并且符合中国的社会发展规律。法治生态化是理想法治的必经阶段却未必是最终阶段,但一定是朝着理想的法治社会发展的。通过法律制度的生态化转变,完善法律制度,科学配比法律资源,达到社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些不仅仅关乎个人利益、个人幸福,更关乎国家利益、国家幸福以及社会的整体利益。在理念上认识到不管是立法、司法还是执法都应当符合国情,法治才能服务于社会大众。法律文化是一个法治国家的精神财富,是体现社会和谐统一的法律文化体系,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所以中国法治生态化实现的过程也是文化精神建设的过程。因此,培植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并且使这种文化在全社会范围内达成共识,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基础。只有法律文化建设好了,所制定出来的法律才可能持续作用于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有法可依,避免朝令夕改。社会是发展的,同样法治也是发展的,这样,法律才能是科学和可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