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加入WTO后的五年里,中国政府致力于履行《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承诺,稳步开放国内保险市场,外资保险公司由2000年的14家增至2005年的40家,外资公司的经营地域和业务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中外资公司在平等竞争的环境下共同发展,国内保险业通过学习借鉴外资公司的先进经营理念和经营技术,提升了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自2001年以来,保险业务收入年均增长25.29%,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中国保监会积极探索建立了以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三大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框架,加大了监管的力度,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尽管在90年代以后,我国保险业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尤其是加入WTO后,保险业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在规模、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发展,国内保险主体不断增加,外资保险公司在国内获得国民待遇,保险监管力度逐渐加强,保险立法制度逐渐完善。但是,与世界水平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由于市场发育时间较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一种与中国现实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竞争模式;保险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竞争条件不平等、市场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竞争秩序较为混乱以及保险资金运用效益较差等问题,都会制约中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我们期望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找寻如何有效运用金融保险服务贸易条款,提高国内保险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制定相应的防范和竞争策略,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从产品创新开发、资金运作和法律监管等方面考虑,在开放的区域、开放的险种、开放的数量、组织形式、调控机制、税收政策、费率的执行、保险的监管等具体问题上加以研究,为使我国的保险业发展做到:保险需求全面化、多元化;保险发展科学化、集约化;保险经营国际化、综合化;保险创新自主化、深度化;保险监管系统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