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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Groupon和全球电子商务的影响下,中国的一些商家开始探索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网络团购模式,它就是把所有想从事网络经营的商家聚集到一起,形成一套区别于传统购物模式的全新模式。网络团购以其简便、快捷、价格低廉等优势,如雨后春笋般迅速被消费者所接受,在市场经济中占领一席之地。网络团购的经营者和供货商在这种模式下找到了自己的盈利点,所以也极为推崇。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型购物模式,之所以受到热捧,就是因为它结合了网络和团购两大优势,商家不用费力推广就可以赢得客户的关注,再运用促销手段达到货物迅速清仓目的。对于消费者而言,最为主要的就是可以获得价格优惠,团购网站也可以获得一部分可观的佣金。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把双刃剑。网络团购的迅速发展也不能摆脱其必然存在的弊端。消费者在享受这种新型、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其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侵权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消费者的平等交易权、消费者的安全权和消费者的隐私权。从消费者角度来看,他们由于受到专业限制,很难从网络上发现商品的问题。反而是大多数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认知来源于网站提供的信息,从这方面讲,消费者和商家获得信息的渠道是不对称的。再加上消费者处于势单力薄的地位,他们很难聚集到一起与商家形成抗衡局面。因此,我国应当对这种新型的消费模式给予更多的关注,尤其是在法律制度完善方面。虽然2013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进行第二次修改,但是面对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今天,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求逐步严格。纵观世界而言,一些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是较为完善的,比如在美国,他们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和信誉等级的评定都规定的较为完善;而日本方面,他们强调最多的还是有关于经营者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而欧盟则规定消费者的“冷静期”。就目前来看,虽然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来规制这一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但是国外一些先进的规定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学习。本文主要分析网络团购模式的新特点,和其在发展过程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表现及其症结所在,结合国外先进的解决策略,提出有效解决方案,以达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本文正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这种新型的网络团购模式的大背景及其存在的意义、目前国内外对此研究的现状、本文主要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主要对网络团购中一些重点的、难以区分的概念加以区别。并且界定什么是消费者权,在什么情况下就会侵犯到消费者权利。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通过立法和相应的配套机制加以区分。第四部分:主要是分析目前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主要从国家、社会本身和市场主体三个方面加以说明。第五部分:针对所提出的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形成较为完善的,行之有效的解决策略。结语部分对文章进行简要总结,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找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推动网络团购这一新型的消费模式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