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措施、国内支持与我国农产品贸易保护效应研究——基于贸易限制指数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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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国之一,必须履行入世关于农产品边境措施和国内支持政策的承诺,中国农业保护支持体系必须受到WTO农业协议的约束。入世后的中国农业保护支持体系由边境措施和国内支持政策两部分构成:农业边境措施将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定的框架进行调整,诸多农产品关税税率将被降低,诸多非关税贸易措施将被取消或调整;同时与农业协议相违背的国内支持政策措施也需适当调整,变“黄箱”农业国内支持政策为“蓝箱”、“绿箱”政策。入世十年,中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的变化最为显著,边境措施和国内支持已经基本调整到入世承诺水平,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的调整对国内农业发展以及农村经济的影响已经基本体现出来。与此同时中国农业生产和贸易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2004年首次出现农产品贸易逆差,至今已连续九年,且逆差额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因此基于中国农业比较优势现状,今后中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的调整需要在与WTO农业协议保持协调的基础上实现符合中国农业实际发展状况的最优农业保护格局,追求国家农业利益最大化。  在未来新一轮农业谈判中,中国主张今后的农业谈判要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消除贸易壁垒,减少农业保护,促进农产品公平贸易,要充分考虑中国及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实际和需要,保证谈判结果在体现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实现总体平衡。因此,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大趋势下,探讨如何既不违背WTO规则,又合理利用农业保护与支持政策实现中国农业比较优势的提升和农业稳定发展对我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调整会改变农产品市场机制条件下国内外比价关系,进而会对农产品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扭曲性影响,进而最终影响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量及贸易福利。因此有必要在系统测度我国农业边境措施调整对农产品贸易保护效果的基础上,量化入世以来不同农业保护支持政策调整对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加总效应,衡量中国农业进口竞争部门和出口部门的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调整对农产品贸易的保护效果,衡量十年来中国不同类别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中的边境措施和国内支持调整对农业总体、农业进口竞争和出口部门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在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下,只有国内支持政策和边境措施的有效配合才能有效提高一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对农产品贸易的保护作用。因此现阶段如何调整农业保护支持体系中的边境措施和国内支持政策,有效提升农业比较优势,优化农产品贸易格局,是切实处理好合理的进出口农产品贸易结构与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内生产和市场稳定关系的关键,进而本研究相关计算结果可以为其提供一定依据,也有助于为中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中边境措施和国内支持的调整和制定提供决策参考。  本研究在对中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调整变动详细论述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农业发展和贸易现状,进而利用农业生产、贸易及相关价格等数据分别从农业总体、不同农业部门、不同类别农业保护支持政策措施等多个层面对入世前后的中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调整的贸易保护效果进行实证测度,进而将中国的测算结果和其他国家相对比,探讨中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所引致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水平与其他国家的差距,希望从贸易限制指数和等值关税的视角对我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调整及农业贸易保护进行探讨,讨论不同产品、不同农业部门因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调整所引致的贸易量和贸易福利限制效果及不同类别农业保护支持政策措施对贸易量和贸易福利的影响,为中国今后的农业保护支持政策调整并最大限度的获取贸易福利的贸易开放政策制定和选择提供依据。  1、本文运用贸易限制指数对中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调整的农产品贸易总体保护效应展开了细致测算。首先对分类农产品需求价格和收入弹性展开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农产品需求几乎都缺乏弹性,同时主要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也较小,说明农产品价格变动与农产品产量的关联不强。其次为了测算农产品边境价格,需要对入世十年来的中国农业边境措施调整的总体效果进行测度,进而需要对非关税贸易措施的贸易保护效应进行量化。而非关税贸易措施种类繁多,不同农产品因非关税贸易措施所引致的贸易保护效应也不相同,需要科学解决加总集合问题。研究在测算农产品进口需求弹性的基础上结合非关税贸易措施的关税等值等数据对中国农业边境措施政策组合调整对农产品贸易保护效应进行实证分析。最后研究基于贸易量和贸易福利限制指数对中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调整的农产品贸易总体保护效果展开了全面量化分析,研究得出不同权重加总量化方法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异,并将研究结果与其他国家地区相对比,得出不同国家的农业保护支持政策的贸易保护效果也存在显著差异。  2、本文进一步运用基于农业部门的贸易限制指数,对中国主要进出口农产品和不同农业部门(进口竞争部门和出口部门)的农业保护支持政策调整所引致的农业进口竞争部门和农业出口部门的贸易保护效果展开分析、测度和对比。因融入了价格弹性等反映农产品特征的参数,研究结果优于已有研究中的生产者名义支持率和消费者税收等价,能够更加真实反映中国进口竞争部门和出口部门的农产品贸易因农业保护支持体系调整受到的影响。  3、最后本研究将焦点集中于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调整框架下的农业边境措施与国内支持政策的变动对贸易量和贸易福利的影响。农业保护支持措施体系中的边境措施和国内支持政策的综合运用将对中国农业生产贸易产生多重多层次影响,亟需科学评价不同类别的农业保护支持政策措施的调整实施对不同农产品贸易的保护效果。本研究拟分别采用不同政策工具的贸易限制指数方法来衡量和比较不同农业保护支持措施类别的实施对农产品贸易的保护效果。首先基于相关文献估算中国农业不同类别保护支持政策措施对农产品贸易量和贸易福利限制水平及不同类别农业保护支持措施的相对贡献程度;其次借助世界银行的全球贸易扭曲数据库,横向比较不同国家不同类别的农业保护支持政策措施对贸易量和贸易福利影响。研究结果显示了不同类别农业保护支持政策措施对生产者和消费贸易量和贸易福利的影响存在差异。研究结果还揭示了不同时期不同类别农业保护支持政策的相互作用与贡献,当世界农产品价格波动较明显时,不同类别农业政策的贸易保护效果也存在差异。从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农业保护支持政策效果的对比来看,与发达国家的边境措施的贸易保护效应基本持平,但是仍然低于发展中国家和世界总体水平,中国现有农业边境措施对农产品贸易量的影响较小。就国内支持政策措施而言,因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显著的差异,在入世前后发生了显著变化,中国国内支持政策对农产品贸易的保护效应在所考察的国家地区中是最低的。  中国是农业大国,同时作为世界贸易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必然需要对中国农业在今后的贸易谈判中的得失做综合考虑,最大化中国农业参与世界交换的净福利。在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不断调整的过程中,考虑我国入世前后不同类别农业支持政策调整引致的贸易量和贸易福利效果,及不同农业部门、不同农业支持政策措施调整效果的国内外对比,并据此调整和制定相应的后过渡期的保护和缓冲政策,是决策者和公众都关心的问题。由于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调整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扭曲,进而影响到中国农业生产和贸易格局,乃至影响中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调整对农产品贸易的保护效应,因此本文对中国农业保护支持政策体系调整系统梳理后进行实证分析,试图为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目标和农业边境措施和国内支持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新的分析角度和选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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