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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资本利得税是对纳税人在股票交易过程中实现的收益征收的一种税。作为股票市场的一个重要税种,目前已经被许多国家所采用。但是,无论是在原则上还是在实践中,资本利得税的课征都存在极大的争异,一些理论分歧至今尚未达成共识。因此,资本利得税一直都未成为一个稳定的税种。自我国股票市场建立以来,为了培育和促进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个人投资者一直尚未开征此税。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是否应该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股票市场上最为敏感的话题之一。近些年来,市场上曾经多次出现政府要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的传闻,每次传闻在致使股票市场产生一定程度动荡的同时,也引发了广大学者、投资者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广泛而激烈的争论。从趋势上看,我国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是必然选择,关键是如何开征、何时开征。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股票市场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所产生的影响也是广泛而复杂的,而且由于股票资本利得与一般所得具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对其课税在具体操作上存在很多困难的问题,不同的国家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别。本文通过系统的分析股票资本利得税的经济效应,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我国股票资本利得税制度设计,并分析了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的难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论文正文部分共分7章。第1章是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本章主要是对国内外一些学者关于股票资本利得税相关研究和观点进行归纳和梳理。第2章主要介绍了股票资本利得课税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综合所得课税:黑格-西蒙斯标准、现代西方税收公平理论以及税收调控理论。第3章主要分析了股票资本利得税的经济效应。从微观经济角度分析了股票资本利得税对公司资本结构政策和股利政策的影响;从中观经济角度分析了股票资本利得税对股票市场规模、运行效率以及股票价格的影响;从宏观经济角度分析了股票资本利得税对居民储蓄和社会投资以及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第4章主要分析我国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必要性方面,主要包括健全证券税制,促进股票市场健康发展;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与国际惯例接轨,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弥补现行有价证券课税不公平的缺陷;筹集财政收入。在可行性方面,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股票交易结算的电子化和制度建设以及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都为股票资本利得税的开征提供了可行性。第5章主要对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股票资本利得税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6章主要阐述了我国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的具体制度安排。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的确定、课税方式的选择、税率的设计、征税范围的确定、计税依据的选择、资本损失的处理以及优惠政策等方面。在纳税人确定方面,股票资本利得税的纳税人是从事股票交易的企业和个人;在课税方式选择方面,对于个人股票资本利得税应实行分离课征方式;在税率设计方面,要采取比例税率形式,并实行较低的税率水平;在计税依据的选择方面,在实行以“资本利得实现”来确认资本利得的计税标准的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股票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及交易成本后实现的净利得;征税范围既包括境内外上市股票,也包括未上市股票;在资本损失处理方面,允许股票资本损失抵补股票资本利得,当年度不足抵扣部分允许在以后年度结转抵补;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设定一定额度的免征额,对长期资本利得实行优惠待遇。第7章主要分析了我国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的难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我国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面临的最大难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开征此税容易对股票市场运行产生巨大的冲击。二是如何选择合适的时机开征。本文对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了缓解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对股票市场产生的巨大冲击,可以通过积极宣传,让广大投资者对股票资本利得税有充分的了解;在实行较低税负水平政策的同时,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开征股票资本利得税时要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在开征时机选择方面,要结合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以及股票市场运行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