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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是大动荡、大变革的社会转型时期。新劳动工具的产生促进了经济发展,争霸引起各方势力激烈角逐,私学的兴起和发展促进了文化传播。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环境下,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角色也经历了重要转折。因此研究这一时期女性地位的发展变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以《左传》、《国语》、《礼记》、《仪礼》等史料为主,结合考古学、社会学、社会性别等领域的内容,在春秋特殊的社会背景下,研究女性的社会地位;在两性关系的基本原则“三从”对女性人身归属的限制下,研究女性在不同家庭角色下的生存状态与地位变化。文章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前言,主要是对女性地位问题研究现状的回顾和总结,指出前人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研究中的不足。第二部分是在春秋社会背景下,研究当时女性所处的社会地位。春秋前期,由于社会动荡、周王室权力衰微而造成“礼崩乐坏”,人们对“礼”的使用只是断章取义、取己所需,礼对人们行为的束缚力减弱,使这一时期女性的生存环境较为宽松,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中后期,新的礼制逐渐建立完善,女性重新被各种行为礼仪束缚起来;战争的继续和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女性物化的程度,女性社会地位衰落。第三部分主要是讨论“三从”关系。不管是女性参政所表现出来的权力,还是为人母时所拥有的权力,都不能简单的说其地位升高,因为在这些女性背后都有一个限制,就是身份皆从属于男性。“三从”从身份制度上限制了女性的独立发展。第四部分主要讨论女性在不同家庭角色下的性别关系、权力和义务,并随角色不同而表现出的地位变化。“为人女”时女子身份从属于父兄或父系家族,从未出生的差别期待到出生后的差别对待,皆体现出男尊女卑的社会思想,但是长幼有序、贵贱有别又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着女子的卑弱地位。女子从婚姻选择到婚后生活都与父系家族有割舍不断的关系链接。“为人妻”时女子身份从属于丈夫及其家族,上要孝顺公婆,下要教养子女、操持家务,有管家之权,却无经济决定之权。不少妇女通过“私积聚”来积攒钱财,以保证被休后的生活。直到“为人母”时女子的家庭地位才算有一定的提高。因为“孝”观念的提倡和“母以子贵”的原因,母亲在家庭事务上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甚或决定权,寡母权力更大,可以主持家族祭祀,决定继承人的废立。第五部分是结语。总结全文,并对当代女性的地位做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