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进步和环境科学的发展,人们意识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其它物种息息相关,动物不该是人类的奴隶,而应该是人类的朋友。在英国,一百九十年前就通过了“反对虐待以及不恰当地对待牛的行为”的法案,防止对动物的虐待和不必要的伤害。而后世界各国纷纷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手段规范人的行为,对各类动物进行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善待动物,关爱动物,得到的不仅是更健康的食物、生活品质的提升,更为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慰藉,体现了道德上的进步。中国也有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防疫方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对不断进步的社会而言仍显不够。完整的动物福利体系尚需时日,而在其中应当率先建立的是关于宠物动物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制度。本文第一部分阐述了对宠物动物进行保护的意义。明确了宠物动物的概念:宠物动物是指出于个人娱乐或者陪伴目的而在某类场所特别是家庭被人们拥有或者意图被拥有的任何驯化动物。以事实说明宠物动物对人类具有特殊的影响,包括饲养宠物动物对人心理、生理上的益处,虐待宠物动物对人和社会的恶劣影响,论证宠物动物应当受到人类保护。第二部分梳理了动物保护的理论基础。有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道家、佛教关于动物的看法,也记述了西方动物保护理论的演变,包括基督教和自然科学的工具论、间接义务论、直接义务论、动物解放论、动物权利论、动物福利论等。笔者经过对比,将动物福利论作为本文的指导理论。第三部分整理了我国宠物动物饲养中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包括宠物动物给人添的疾病风险、人身伤害、噪音及排泄物扰民等麻烦,人带给宠物动物的虐杀、不当饲养、遗弃等伤害,说明了以法律对宠物动物进行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四部分介绍了欧盟及亚洲地区的宠物动物保护立法及实践的情况。主要包括对宠物动物的法律定义,从防疫、购买、饲养、出行、扑杀、伤害宠物动物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国内的宠物动物保护立法提供参考。第五部分针对国内宠物动物管理和保护的现状提出建议。包括关于立法形式的建议、明确宠物动物的法律地位、关于行政主体的设想、以及对饲养登记和强制免疫、收容救助和行政扑杀、日常管理和违法查处等提出法律程序和实施方法上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