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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城市环境污染加剧,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生态危机频频发生等已经成为制约着我国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因素。探索城市发展的内涵和方向,规划未来城市最美好的蓝图,也自然而然地成了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生态城市的提出、规划与建设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在我国,建设生态城市是实现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的重要途径,且对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生态城市建设问题具有显著的跨学科特点,涉及到经济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多门学科内容,同时具有极强的实践性特点。学术界目前相关研究相对广泛,无论是生态城市具体建设,还是生态城市理念,成果颇多。生态城市建设问题正成为一个公共问题,解决城市中的生态问题,也是政府重要职责所在。因此,研究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很有意义。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生态行政学框架下,查探我国在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职能相关问题,寻找政府应当如何定位,进而发挥有效作用。文章拟从现有的经验分析入手,汲取专家学者的研究精华,首先探讨了我国生态城市建设中的现状和在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应当定位于服务者、引导者和管理者的角色,政府的主要职能就在于制度供给、资金投入、规划、评估监督、责任追究等各方面。就目前我国政府生态建设的实际而言,政府在生态城市建设中职能定位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基础上,提出优化政府职能的策略。重点在于观念的优化和相关制度安排,完善城市经营策略,城市发展决策理应科学、民主。要依据城市发展规律,引导各方相关利益体参与生态城市建设。应努力形成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理念,优化治理结构,实现政府、市场、公民三方有机互动的生态城市建设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