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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年,《南汉山城条约》(即《丁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清鲜封贡关系正式建立。清鲜封贡关系历来被学界认可为典型的封贡关系,在两百多年的两国交往中,清朝基本上采取对朝鲜内政不干涉的方针。然而,在清前期,特别是康熙朝以前,历经丁卯、丙子之役所建立的封贡关系基础并不牢固,表现出明显的紧张和动荡,加强对朝鲜的控制以便稳固封贡关系成为清朝的必要之举。这从清前期不断派往朝鲜的查勘使行便可看出。所谓查勘使行,指的是清朝派往朝鲜的以查勘为出使任务的使行,其目的在于审理朝鲜所发生的潜通明朝、边民越境、使团违禁、遣返逃人等案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查勘对象包括朝鲜平民、官员甚至国王本身。查勘使行主要集中于清前期,至乾隆二十九年后便再无派出。作为清鲜通使往来中的重要环节,查勘使行兼具礼仪性与事务性双重属性,既体现着清朝在清鲜关系缔结初期对朝鲜的关注与干预,也反映出清鲜双方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在交涉中做出的调整与改善。考察查勘使行的发展变化对于研究清前期清鲜封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康熙年间,自康熙五年至康熙五十一年,前后共派出七次查使,这其中尤以康熙三十年以前较为频繁。前后期使行在查勘原因、过程、结果等方面呈现出差异与转折,这种变化在整个清鲜关系的演变中都是值得关注的。本文旨在以康熙年间清朝遣使赴朝鲜查勘事件为中心,通过对康熙期历次查勘事件的对比和分析,探索康熙年间清鲜封贡关系的特点。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阐述选题的目的及意义,对于有关查勘事件及清鲜封贡关系的专著、论文进行学术史回顾,同时论及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内容为清鲜封贡关系的建立过程。分为两节,第一节以丁卯之役为主线,介绍后金与朝鲜“兄弟之盟”的建立过程。第二节谈及丙子之役以及随之缔结的南汉山城条约,这标志着清鲜封贡关系的正式建立。第二章介绍入关前后清鲜封贡关系下的通使往来,以清朝赴朝鲜使节为主,分为三节。第一节介绍清赴朝敕使的种类,包括册封使、告讣使、吊祭使、查使等。第二节介绍朝鲜方面对敕使的接待礼仪及种种仪式规定。第三节重点分析查使的使行任务、性质,并简略介绍皇太极、顺治时期的查勘使行。第三章介绍康熙年间历次查勘事件。康熙年间的查勘事件,按照出使原因可分为朝鲜使团违禁、未刷还逃人、朝民越境以及边界勘定等四种,其中尤以越境案件为历次交涉的重点,特别是关于越境杀人案的交涉,对清鲜关系的影响尤为深远。此外,因未刷还逃人而派出的查勘使行,在康熙年间仅有一次,为康熙五年派出。本章将以时间为主线,按照康熙初期(康熙初年至康熙二十年)、中期(康熙二十年至康熙四十年)、后期(康熙四十年至康熙六十一年)三个时期,介绍历次的查勘事件。第四章分析康熙朝查勘事件的发展变化,探寻背后的原因。通过历次查勘事件,可以反映出康熙年间清鲜封贡关系的特点:越境事件在查勘中所占比重最大,清廷对查勘事件的审判日益宽容,查勘的政治属性淡化且向事务性过渡,集中于康熙中期以前,查勘的判决中有对国王的罚银但往往免除。第五章为结语。通过归纳和分析康熙朝历年的查勘事件,可看到康熙年间的清鲜关系在整个清鲜关系的发展历程中具有明显的过渡性,清鲜两国此后进入了较为平稳的发展阶段,且康熙对两国关系的政策调整以及一些规范化、制度化的规定,对其后清鲜关系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