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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释明制度是德国民事执行的重要组成,被视为“对债务人进行法律追究的最后的有效手段”。在现代民事执行严格限制对人执行的背景下,财产释明制度作为最后的手段对于债权人实现债权更是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从现行《德国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篇的体例来看,财产释明制度主要由债务人财产开示及代宣誓保证、债务人拘留、债务人名录构成。本文即是以德国民事执行中的财产释明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回溯财产释明制度主要组成部分的历史演进,运用历史分析法呈现出该制度的渊源与传统,厘清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环境、社会状况等多方位的变迁对其产生的影响;在理论分析的章节,引入法律经济学和法学的视角,以期通过传统的形而上的法学相关理论来透视这个具有很强实践性和操作性的制度。在对财产释明制度各组成部分进行详细分析时,将法条与案例结合,探究法条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以及司法实践对法条的扩展,以此揭示两者极具张力的互动关系。德国民事执行框架内的财产释明制度一直以其周密的制度设计以及良好的实践效果成为各国相关立法的典范。通过对德国财产释明制度从宏观到微观、由面及点的理论和实证分析,以期揭示财产释明制度的运行机理、构架设计和实践操作。以上述分析所获取的认知为基础,梳理我国相关制度即债务人财产申报以及债务人名录的发展与现状,揭示我国相关制度的优点与不足。本文的最终目的在于,在德国财产释明制度中发掘适合我国法治现状的,能够付诸民事执行实践的有用之处,以期实现我国财产释明制度的系统化建设,从而为我国民事执行的立法完善并最终为我国司法现代化的进程建言献策。通过对德国财产释明制度的剖析、对我国相关制度的梳理,笔者发现,在大陆法的共同立法背景下,我国的民事执行完全在制度上、实践上存在建立系统性的财产释明制度的可能。从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来看,已经在立法上确认了债务人财产申报以及债务人名录,这无疑为借鉴德国财产释明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我国民事执行司法实践来看,丰富民事执行的措施、加大民事执行的力度已经成为司法者共同的呼吁。因此,在债务人财产申报和债务人名录的衔接并以实践为导向的系统化上,德国财产释明制度是有益的立法榜样。同时,还必须认清,我国民事执行面临的环境更为困难和复杂。在借鉴德国财产释明制度的基础上,还应该完善适应我国民事执行现状的、能够为我国财产释明制度良性运行保驾护航的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