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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途径不外乎诉讼与仲裁两种方法。国际商事仲裁(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是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有效途径之一,而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进行国际商事仲裁的前提条件。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和我国的快速发展以及更加积极地走向世界,国际交流和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国际贸易纠纷也逐渐增多,正确认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仲裁协议得到司法承认和执行是仲裁制度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价值所在,因此,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是仲裁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本文着重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通过列举分析的方法,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概念及表现方式、法律效力、认定进行了重点阐述,介绍了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效力问题的最新发展潮流和方向,无疑会对我国的相关司法实践具有借鉴价值。 本文的最后一章“我国《仲裁法》关于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规定及其改革完善”是本文的主要成果。在这一章中,指出我国现行的仲裁立法业已实施10余年之久,其中有许多规定都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限制了对其内容的扩充和范围的拓展,也不利于对国际先进规定的采纳和吸收,阻碍了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上和先进国家对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规定,从推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角度着眼,对我国关于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规定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支持我国企业进一步走向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