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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和实践均证明,著作权民事诉讼的主管、管辖、当事人、证明责任及禁令等基础规则是著作权类别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础与核心的内容。深入研究这些基础规则对于完善我国著作权民事诉讼立法,规范著作权诉讼审判实践以及推进学术理论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本文就目前我国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的立法、实践及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全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三部分,约三万多字。 第一部分 分析了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的背景。一种诉讼规则的产生依赖于这种诉讼的产生,因此本文将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放入到著作权民事诉讼这种大环境中分析。在本部分,首先对著作权与著作权民事诉讼进行了界定、阐述了他们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然后简单介绍了著作权民事诉讼的产生、发展过程,指出了著作权民事诉讼得以产生的物质、法律、现实三大原因;其次分析了目前我国著作权民事诉讼案件所具有的案件发生地区集中、案件争议内容复杂、所涉及的专业性强等特点;也正因为著作权民事诉讼案件有这样的特点,给著作权民事诉讼的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因此本部分最后论证了研究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的重要性,指出了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在理论、立法以及实践上的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 对目前我国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的现实进行了分析。由于考虑到本文篇幅有限,本部分仅对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主管、管辖、当事人、证明责任以及禁令这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在肯定这些基础规则所具有的成功之处的同时,本部分指出了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在全球范围内急剧的发展变化,这几个基础规则已经凸现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网络管辖难以确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诉讼地位不确定、证明责任分配不合理、禁令规则存在缺陷等等,这些都使得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难以适应著作权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严重阻碍了著作权民事诉讼的快速发展。 第三部分 这是本文写作的重点,这一部分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我国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的完善提出了具体的建议。由于本文只针对了几个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进行分析完善,因此在本部分,首先对完善著作权民事诉讼基础规则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做了论述。这样,本文未论证到的基础规则也可以参照所论述的总体指导思想进行相应的完善。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