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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供给新思路,正被我国各级政府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这种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源于新公共管理运动,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产物,如今它已经成为西方各国最主要的公共服务供给方法。然而,对于我国来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却是个新鲜事物,对它的实践探索可谓刚刚起步。由于我国和西方国家在政治制度、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对这种新理念进行移植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适应的状况。因此,对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要想使其真正的在我国落地生根并发挥应有作用,还需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系统研究。 本文采取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提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概念和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国情,分析其在我国兴起的原因,考察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总体情况。在此基础上,选取济南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部分案例做进一步分析,以实证的方式来揭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义,查找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从而探寻我国发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效路径。根据研究显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等多方面具有积极效果,因此在我国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极具意义的事情。但是,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还存在着范围狭小、程序不规范等诸多不足,而造成这些不足的原因又是多方面的。由此看来,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政府应该从职能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改善政策环境、培育民间非营利组织、完善运作程序等多方面入手,促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我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