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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全球已经先后历经了多次并购重组潮,并购重组到底能否为企业带来价值提升成为了中西方研究学者着重探讨分析的焦点。国外学者的有关并购重组的研究成果阐述了企业实施并购重组举措的动机,而我国学术界大多研究的是并购重组行为能否提升企业价值这一问题,中西方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对于并购重组所进行的研究而得出的结果也就自然存在一定差别,中西方这种因研究视角不同而导致研究结果的差别也证明了当局政府这一制度成分在我国当前现实背景下对并购重组的影响力。基于我国当前的现实背景,探讨政府控制对企业的并购重组举措及其在并购后的经营业绩的影响规律,可以更加清晰地梳理出企业实施并购重组的机要原理,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合理规范并购重组中政府的干涉行为。 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并购已经成为资本实现高速扩张的重要方式,尤其是在证券市场中显得尤为突出。从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演变过程来看,一定程度上也可认为这个过程就是我国并购重组市场的成长过程。因此,企业的并购重组活动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学术界热衷研究的话题,特别是对并购绩效这一问题的研究。目前,我国的证券资本市场相对于西方的证券资本市场来说发展得还不是很成熟,不同的政府性质对于并购绩效的影响程度也有一定的差别,探讨政府性质对企业并购及其绩效的影响规律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研究课题。国内外学者们以并购重组的动机、支付并购对价的方式、行业类别等诸多角度对并购绩效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从政府控制的角度对并购绩效的研究则相对较少。 近些年来,企业的并购举动日趋频繁,起初,学术界认为企业的并购举措能提高经营业绩。但是随着对并购事件的长时间关注,学术界大多数实证研究成果表明,企业的并购重组举措在长期看来并未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尽管如此,企业依然热衷于实施并购重组以扩大规模。我国当前的现实制度背景使得不同层级的政府对于利益的追求有着不同的目标,而企业实施的并购重组活动及其在并购后产生的经营绩效也会因为各自不同的目标受到所有权人的个人私利、政府干预的影响;此外,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法制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相对偏弱,政府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市场化的过程中,各地区在经济发展上的不平衡性还依然很明显地存在着,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国外的并购理论框架并不能完全地适用于解析我国企业并购及其绩效的谜团。由此可见,从当局政府性质的角度来研究企业并购及其经营绩效是我国现实背景下的一个相对特别的切入口,尽管能直接参考的相关研究成果不多,论文所选的研究主题也有不小的挑战,但是考虑到该选题所带来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这种尝试也是非常有意义的。从政府控制的角度来研究企业的并购绩效,其理论上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可以更清晰地分析当局政府在企业的并购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以此来证明我国企业在并购重组活动中出现的“成功悖论”现象,对于补充政府性质、并购重组的内涵和实践意义的厚实感是非常有帮助的。该论文选题的现实意义在于,它能为了监督并规范政府及其官员在企业并购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干预力度、积极庇护相关投资人的权益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政策依据。与此同时,政府可以不断改善企业并购所面临的市场环境,逐步赋予上市企业作为并购参与主体的权利,并确立他们相应的地位,以利润最大化为其当地企业经营发展的目标,不断地推进当地并购重组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这对于加强我国当前的企业改革力度、促进企业的顺畅运营等都意义重大。 鉴于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政府控制企业,而且伴随着企业改制的持续进行,已有相当部分政府控制企业划归由地方政府控制并管理,因此地方政府在企业实施的并购举措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力不容小视。为促进当地市场的发展,政府官员会极力鼓励当地企业收购外地企业,但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又会出台相关政策提高外埠公司的准入门槛,而且并购双方因为实施并购重组所产生的溢价价值相当大;而对于本地一些经济效益不太好的企业,地方政府则主要通过本地企业回本地的方式进行内部消化,无形之中加大了当地企业的压力。大多数政府控制企业已通过改制逐步确定了其行业所涉及的领域,而有些政府控制企业也已通过各种方式在股票市场成功上市。 本论文旨在通过梳理政府控制与企业在并购后的经营业绩相关的文献资料、解析企业并购理论及研究分析方法之后,联合我国当前现实的制度背景,依据“政府性质——政府的行政级别——企业并购及其经营绩效”的研究思路,提出研究假设,以沪深A股市场2009~2011年成功实现并购重组的公司为研究样本,以2008~2014年的财务数据为依据,采用财务指标研究法,以并购成功当年与前一年的资产收益率的差值作为为短期并购绩效的代理变量,探讨分析政府性质对短期企业并购及其经营绩效所带来的改善效果;以并购重组成功当年、并购重组成功后三年的总资产净利率与前一年的总资产净利率分别做差再求和的结果作为长期并购绩效的代理变量,研究政府控制对长期并购绩效的影响,并联合当前的现实背景,为怎样提高企业并购后的经营业绩而提供相应的对策及建议,希望能为日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也为各级政府如何在当前的企业改革中找准适合政府的行为角色、职能转变方式以及规范企业并购中政府及其官员所实施的行为和合适的干预力度提供依据。 基于我国特殊的现实制度背景和实践发展的需要,本文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从政府控制的角度对企业并购及其绩效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实证研究,得出的研究结论和相关启示如下: 论文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1)论文在探讨分析政府控制对企业短期并购及其绩效的影响时发现,政府性质的企业实施并购后所带来的短期经营绩效不如非政府企业;而在政府企业内,地方政府企业实施并购后所带来的短期经营绩效相比于中央政府企业实施并购后所带来的短期经营绩效要更差一些,说明政府对并购企业的“攫取”效应比较明显。(2)论文通过分析政府控制对企业并购后的长期经营业绩的影响时,得出政府性质的企业在实施并购后所带来的长期经营绩效比非政府性质的企业实施并购后所带来的长期经营绩效相对更差一些的结论,而中央政府性质的企业相对地方政府性质的企业来说,二者在实施并购后所带来的长期经营绩效并不无明显差异,表明在长期内政府的“支持”效应不明显。上述所得出的结论基本支持了本文的研究假设,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短期内存在掏空企业的行为,在长期内对企业的扶持行为也并不明显,但论文的研究结论还是在一定程度上阐明了我国当前现实制度背景下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活动所导致的“成功悖论”。 论文的研究启示在于,在新兴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政府对企业实施的并购举措的干预导致了政府对企业的掠夺效应。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合理确定政府及其官员在我国当前的并购重组市场中的职能,尽可能地降低政府对企业实施的并购重组活动的干预力度,避免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所实施的机会主义举措,改进针对地方政府官员在政绩方面的评估原则,鼓励地方政府官员加大对持续长久的经济效益的关注度。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快建设并健全并购重组市场的法规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从而确保并购市场能够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