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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治理相关研究中,良好的治理机制设置对项目管理绩效的改善作用已经得到证实。中国情境下,公共建设项目中关系治理的使用受到法律法规、行政监督、腐败嫌疑等诸多障碍的限制。然而通过实地调研发现沟通协调等关系要素在项目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表现为沟通会、协调会等多种关系行为。合同作为项目管理的主要手段,如何将关系要素注入其中影响后续关系行为的使用成为公共建设项目业主关注的焦点。本文将合同策略定义为在严格规范的契约治理和强调关系作用的关系治理之间进行均衡以指导合同拟定的方案集合。业主选择的合同策略指导其进行合同拟定。中国情境下,公共建设项目合同策略的核心内容尚不明确,通过合同策略将关系行为注入合同的途径尚未可知。文章通过扎根理论和相关性分析两种研究方法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对实地调研获得的22份访谈报告进行扎根,通过三级编码,获得中国情境下合同策略的核心内容。选择典型案例的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对扎根结果进行验证。将合同策略的核心内容进行组合筛选,形成8种可能的策略类型。利用扎根结果设计问卷进行回访,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初步获得中国情境下公共建设项目中使用的合同策略类型,即(1)在保护组织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招投标,利用严格的资格审查标准选择中标人,但是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采用关系手段防范问题;(2)业主在双赢思想的驱使下,倾向采用灵活的方式防范问题,但是在招投标阶段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赖严格的资格预审标准选择合格的中标人;(3)一定程度考虑双方共赢,在选择中标人时加入过往合作效果的因素,防范问题的方式更加灵活,不仅仅限制于合同,关系对机会主义的限制作用同样考虑在内。其次,设计包含合同策略和关系行为的调查问卷,通过相关分析获得合同策略核心内容同关系行为的对应矩阵。定性分析中国情境下公共建设项目不同合同策略指导下关系行为的注入内容。构建出“关系行为识别——关系行为匹配——合同策略类型选择”的合同策略类型选择流程。明确了公共建设项目业主关系行为的注入途径。本研究为公共建设项目业主进行合同策略选择提供依据,也为合同拟定时关系要素的注入提供途径。研究结果将关系治理进一步落地,具有重要的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