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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对河南省构建一套农业公共财政体系推进粮食主体功能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河南省是农业大省,是中国重要的农业经济区和粮食重要产区,肩负着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河南一直是全国粮食、油料、棉花、烟叶等大宗农产品的主要产区之一,享有“中原粮仓”之美誉。近年来,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自然灾害频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村人力资本提高等原因,造成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不高和从事农业生产效益低,国家政府亟需建立一套农业公共财政体系,通过财政手段为农业提供公共产品,用以扶持农业和确保粮食安全。具体上说,需建立健全农业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本文以公共财政理论和方法为基础,结合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首先介绍河南粮食主体功能区自然、人口、资源、农业综合开发等基本情况,以及分析河南粮食主体功能区的农业公共财政支出、农业财政补贴、农业财政收入、财政转移支付等农业公共财政体系现状,初步探讨河南农业公共财政体系促进河南粮食主体功能区建设存在发展理念的偏差、农业公共财政法律欠缺、农业补贴方式不科学、财政转移支付不合理、中央和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划分不科学、生态保护的财税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其次,对河南18个市的农业公共财政支出与农业经济增长进行面板实证分析。再次分析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韩国等农业发达国家和安徽、江苏、湖南、黑龙江、台湾等国内农业大省的农业公共财政推进粮食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最后,提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健全配套的农业公共财政的法律法规、加大农业财政投入和财政补贴力度、加大税收支持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建立生态保护的财政政策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