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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的努力与探索,全国法院大体完成了第一阶段法官员额制改革,员额制改革基本“落地”,但是后改革时代一系列遗留问题正在凸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新旧办案机制衔接转换过程中出现一些突出的瓶颈性问题,不利于改革长远发展,严重影响了改革红利的及时释放。”解决员额制改革遗留问题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基于以上考虑,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实证调查法、统计分析法,比较研究法,以N省E市中院法官员额制运行现状为考察对象,查找员额制改革存在的问题与成因,结合管理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论,并借鉴国内外法官管理的先进经验,以E市中院为例提出员额制问题的完善路径。全文共分为七部分。引言部分介绍了本课题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以及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第一章,法官员额制概述。阐述员额制改革的目标任务,重点梳理其内涵、时代背景、理论基础、实践意义。第二章,E市中院法官员额制运行现状。从法官员额数设置、员额法官遴选机制、审判权运行与监督机制、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模式、法官考核机制五个方面认真全面地考察E市中院法官员额制运行现状,为之后找出存在问题、探寻其成因,进而有针对性提出完善路径做好铺垫。第三章,E市中院员额制遗留问题与成因研究。实证分析E市中院员额制遗留问题与成因。一是员额数“顶层设计”缺乏科学有效的依据,法院“软对抗”异化改革目标;二是法官遴选机制失灵,年轻人入额“就地卧倒”;三是责任制与员额制衔接不够,法官权、责、利不匹配;四是法官与法官助理办案权责不清,背离改革导向;五是考核机制僵化,员额法官“只进无出”。第四章,国内外法官管理经验借鉴。通过考察国内外法官管理相关制度,为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作借鉴。第五章,以E市中院为例提出员额制遗留问题完善路径。一是运用人力资源需求定量预测方法,科学设置法官员额数;二是运用岗位胜任模型,完善员额法官遴选机制;三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权责利相统一;四是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合理分工机制;五是运用“案件权值”模型科学考核法官业绩,建立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六是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第六章,结论与展望。本章主要阐述以E市法院为例研究员额制遗留问题完善路径所得到的结论,对研究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客观分析,为后续研究确定了方向和主题。